9月11日下午,教务处于12-414组织召开全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会。教务处张增良处长主持会议,副校长陈刚、各教学单位主管实验室主任以及财务处谭翀处长、国资处王春海副处长、后勤处杨伯成处长和纪检监察审计室杨思前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增良处长介绍了学校教学实验室现状,以及新建、改(扩)建实验室的原则、要求和程序,对实验室的设置及命名也进行了说明。自2011年以来,学校按学科共设置39个实验室,其中个别实验室已不符合实验室的设置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此外,随着学校的发展,实验设备数量不断增加,但实验室建制没有扩增,给实验室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和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教高司函[2003]143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原有实验室进行调整与资源整合,规范实验室命名,按教学实验室建设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与管理。
张增良处长指出:教学实验室建设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总体要求,以满足教学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按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加强实验室内涵建设,实施科学管理。
教务处张莉英副处长对教学实验室建设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国资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分别就教学实验室建设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最后,陈刚院长对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实验室建设要“三高”。一是建设目标起点高。要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进行教学实验室建设;二是建设过程质量高。要安排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专门负责实验室建设工作,确保按照要求进行建设;三是项目验收标准高。组织校内、外第三方人员严格按照建设任务书的技术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验收,推进实验室共享。
第二,实验室管理要职责清晰。要按岗位设置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从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教学准备、实验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学生指导等各方面都要厘清职责,明确到人。
第三,实验教学要重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要勇于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增加综合型、设计型、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数量,通过自建、共建实验室不断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
会议现场
陈刚副院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