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系:
根据《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华航校发[2018]7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申请者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评定书
1.学生本人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评定书》。具体填写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内容由学生个人自行填写。
(2)学业指标审核内容请各院系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具体完成人由各院系自行决定)审核。其中“毕业要求各科成绩是否已全部合格”请填写“是”或“否”;“审核结果”请填写“属实”或“不属实”。
(3)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内容由学生所属院系填写完整(含签字和时间)。日期填写为2019年6月4日。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部分请各院系填写“同意授予学士学位”或“不同意授予学士学位”字样,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及院系盖章请填写完整。日期填写2019年6月13日。
(5)《学士学位申请评定书》(参见附件1)填写一式两份。上交教务处时间:6月10日下午班前,各院系(按班级整理)交教务处学籍学位办公室。
2.修读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需额外填写《双学士学位申请评定书》。具体填写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内容由学生个人自行填写。
(2)学业指标审核内容请学生所属各院系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具体完成人由各院系自行决定)审核。其中“主修专业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请填写“是”或“否”;“审核结果”请填写“属实”或“不属实”。
(3)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内容由学生所属院系填写完整(含签字和时间)。日期填写为2019年6月4日。
(4)申请双学士学位的,在填写完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内容后,直接交至双学士学位教育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并由其转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部分,请各院系填写“同意授予学士学位”或“不同意授予学士学位”字样,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及院系盖章请填写完整。日期填写2019年6月13日。
(6)《双学士学位申请评定书》(参见附件2)填写一式两份。上交教务处时间:6月10日下午班前,各院系(按班级整理)交教务处学籍学位办公室。
二、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形成分委会的学士学位授予决议。请各院系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上报同时完成会议的召开,并上报决议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教务处学籍学位办公室),上报决议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上午下班前。开设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院系,请单独形成授予决议。决议模版参见附件3、附件4。
三、补授学士学位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取得结业证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资格,换发毕业证书后,可以补授学士学位。补授学士学位需要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院系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完成。补授学士学位的学生需重新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评定书》。
双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在今年下半年学生满足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院系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完成。
学位授予工作联系人:李梦楠, 电话:2083251。
附件详见:
http://jwc.nciae.edu.cn/info/1012/2537.htm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