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0〕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应聘者须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只接收邮箱报名,电子邮箱:hbjrxy123@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5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金融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科研助理岗)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请务必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岗位(比如:张三+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XX平台科研助理.doc)”命名的附件和邮件名称。
3.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考试当天由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科研处会同有关其他用人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历次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三)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按综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招聘考试排名顺序。
1.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政素养、职业认知等方面内容。
2.面试包含自我介绍和答辩两个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仪态和形象、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并在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1个月。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附件2:河北金融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科研助理岗)报名表
来源 | 人事处
图文排版 | 蔡雅琪
校对 |陈可 王祎雯 戚雨欣
责编 | 樊颖
审核 | 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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