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
我校为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院系名称 | 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专业 人数 | 招生 人数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90 | 215 |
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与时尚设计实验班) | 1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文化与传播实验班) | 10 | |||
表演(服装表演)(130301) | 表演(服装表演) | 40 | 40 | |
表演(广告传播)(130301) | 表演(广告传播) | 20 | 20 | |
艺术设计 学院 | 设计学类(1305) | 产品设计(艺工融合联合教学实验班) | 20 | 360 |
产品设计(纺织品设计) | 340 | |||
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 | ||||
产品设计(鞋品设计) | ||||
产品设计(箱包设计) | ||||
产品设计(家居用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摄影 | ||||
动画 | ||||
数字媒体艺术 | ||||
造型艺术系 | 美术学类(1304) | 绘画(油画) | 15 | 70 |
绘画(中国画) | 15 | |||
雕塑 | 20 | |||
公共艺术 | 20 | |||
商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时尚广告 设计实验班)(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时尚广告设计实验班) | 20 | 20 |
注:以上各专业(方向)学制四年,学费为每学年每生10000元。
三、报名及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和表演类两类,请考生本人正确选择专业类别报名。
1.美术类考试的专业有: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时尚广告设计实验班),报名及考试方式如下:
美术类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交费、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选择在石家庄、青岛、长沙考点考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见报名、考试安排表)到考点现场或指定的网站报名。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时间:2015年1月20日---2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根据广东省招办的规定,广东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14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报名、网上交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并上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网上确认时使用。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交费功能的银联卡。
(2)网上确认
使用我校系统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要进行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时间:2015年2月21日---2月23日
通过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必须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本人《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考生须从网上确认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报名、考试安排
考区 | 考点名称 | 考点(报名)地址 | 网上确认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2月24日--25日 | 2月27日 |
备注:
3.在河北省考点考试的考生须现场报名,在山东省、湖南省考点考试的考生须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流程及考试地点详见网站。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报名、确认和考试,多次考试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4)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色彩(水粉) | 上午08:30---11:00 |
创意速写 | 下午13:30---15:00 |
素描 | 下午15:00---17:30 |
注:以上各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须经过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审核时,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①身份证原件;②网上确认后打印的本人《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我校统一提供考试纸,考生需准备画笔、颜料和画板。
四、录取原则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一)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在我校专业考试(校考)及文化考试(高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专业(方向) | 录取原则 | 备注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化成绩达到一本线及以上或专业成绩前11名的考生直接录取,其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 校考结束后将对专业合格考生征集专业方向志愿,高考录取时参照考生专业方向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及方向。 | |
设计学类 | 文化成绩达到一本线及以上或专业成绩前18名的考生直接录取,其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 校考结束后将对专业合格考生征集是否报考艺工融合联合教学实验班,高考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20名考生进入实验班学习;其余340人在入学后第二学年,根据日常各科目课业成绩、个人志愿及分专业考核情况确定专业及方向。 | |
美术学类 | 文化成绩达到一本线及以上或专业成绩前4名的考生直接录取,其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 学生入校后依据综合成绩、结合个人发展志愿确定专业及方向。 | |
视觉传达设计 (时尚广告设计实验班) | 文化成绩达到一本线及以上或专业成绩第1名的考生直接录取,其他考生按照文化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文化折算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 ||
表演(服装表演) | 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 | ||
表演(广告传播) | 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 |
说明:
专业课总成绩*100 文化课总成绩*100
1.综合成绩 = +
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文化课总成绩 *100
2.文化折算成绩 =
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3.一本线为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4.除符合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时尚广告设计实验班)专业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六、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学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