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伊川县人民法院招聘8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
招聘人员从事法院审判岗位书记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需求;
(三)年龄30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快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编辑排版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4、曾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人名单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每人交纳考务费 30元。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东南门大厅内。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伊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5、考生请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已报考人员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上机测试和面试。
1、上机测试
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参加上机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报考人员的上机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上机测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总成绩=上机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有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有关规定实施。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和伊川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聘用期间工资执行伊川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及通知、公告均在伊川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和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379-63159959(法院)
0379-68366376 (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9-6836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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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人事考试指南
编辑:肖宇
审核:余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