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校党委书记陈英云、校党委副书记武录齐、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忠孝教授、副院长高凤清教授等一行前往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村考察学习,并与兴十四村签订共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协议。
考察交流期间,我校教师先后深入到兴十四村村史展览馆、村民别墅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日光节能温室大棚、万亩人工林、五保供养中心等处进行了实地参观。详细了解了兴十四村党组织一班人无私奉献、廉洁奉公,在艰苦的环境中带领群众把一个贫穷落后的移民村,建设成农业现代化、生产集约化、农村城镇化、村风文明化、管理民主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历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忠孝教授表示,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切实体会到了兴十四村在新农村建设上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特别是艰苦创业、团结奋斗、开拓创新、致富争先的兴十四精神,是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为思政教师丰富课堂内容提供了素材,此行收获颇丰、意义重大。
最后,党委书记陈英云与兴十四村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淑媛签订了思想政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书。陈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通过典型素材和鲜活案例,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学生理解和巩固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促使学生自觉地、系统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凸显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色和优势。
兴十四村素有“龙江第一村”的美誉,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甘南县城东南 17公里处,是 1956年由山东临沂地区移民组建起来的移民村。自70年代以来,先后受到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奖励100多次,其中,1979年受到国务院嘉奖,1994年村党支部被黑龙江省委命名为"奔小康红旗村党支部",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称号,2004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生态建设文明村",同年被国家评定为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2005年被联合国/北北合作组织评定为"国际生态产业示范基地",被联合国机构确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佳范例",同年还被中央文明委评定为"全国文明村镇"。200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十大特色村"、国家级"巾帼示范村"。
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 | 赵 凯
审核 | 郑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