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复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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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复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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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指导意见,结合《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复试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个本科专业校考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证广大考生人身安全,采取小艺帮APP线上考试的形式。

二、考试人员范围

已进复试且在小艺帮APP上报名缴费成功的音乐学专业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

三、复试考试安排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考试科目主要包括《音乐学基础知识》《命题写作(音乐议论文)》。《面试》环节取消,所占10%比例平均分配上述两个科目。

考试内容与《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内容相同。《音乐学基础知识》《命题写作(音乐议论文)》两个科目在一套卷内进行答题,在同一场考试中进行,整场考试时间限定为60分钟。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方向)

考试科目主要包括《视唱(一级)》《和声》《旋律写作》《歌曲写作》《器乐曲写作》。《乐理(一级)》和《听音(一级)》取消。

《视唱(一级)》考试内容与《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内容相同,即仍然为两升降旋律,并采用固定唱名法。

其他科目的考试内容在原《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和声》考试时间调整为60分钟,权重比25%不变,考试内容不变,考试形式中原有的两种题型,现只考第一种题型,即书面写作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声部题。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调整为60分钟,权重比15%不变,原来的写作两条单声部器乐化旋律,改为只写作一条。

(3)《歌曲写作》考试时间调整为90分钟,权重比15%不变,考试内容不变,歌词适当缩短。

(4)《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调整为90分钟,权重比25%不变,内容调整为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节或音列),写作乐段结构的钢琴小品,可以有扩充、补充等。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指挥方向)

考试科目:主要包括《视唱(一级)》《和声》《指挥》。取消《乐理(一级)》和《听音(一级)》。

《视唱(一级)》考试内容与《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内容相同,仍然为两升降旋律,并采用固定唱名法。

《指挥》考试内容与《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内容不变,仍然为指挥合唱作品两首,中外各一首,权重比55%不变,合唱可以由一架钢琴代替。

《和声》考试时间调整为60分钟,权重比20%不变,考试内容不变,但考试形式中原有的两种题型,现只考第一种题型,即书面写作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声部题。

考试时间、内容、形式等详情请见附件。

四、在线考试要求

1.考生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线上考试的规定参加考试。必须使用我院规定的答题纸答题,考生需于7月16日08:00后登陆哈尔滨音乐学院官方网站本科招生栏下载专用答题纸,网址:www.hrbcm.edu.cn。线上笔试的考试须知和具体步骤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线上考试须知和操作说明》(近期另行发布)。

2.考生需自备3台智能手机。其中,主机位手机和第二机位手机用于小艺帮考试;第三台手机需要下载钉钉、腾讯会议软件。考生还需自备3个手机支架,用于调整角度。

3.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考试全程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手表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否则视为违纪。

5.考试全程须在3机位不同角度同时实时监控拍摄下进行。未按要求3机位视频监控拍摄或无故中断者视为放弃该科目考试。

6.线上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私自进行录像和录屏、录音等,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公布。

7.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5分钟后,按考试失败处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学院不予协调时间。

8.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五、诚信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远程考试纪律要求,对考试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复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学院将在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组织专门调查。对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实属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宜

1.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考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不让报考我院的任何一名考生失去考试机会。

2.预计于7月下旬公布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陆哈尔滨音乐学院官方网站或者“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58597688

举报监督电话:0451-58597656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QQ号:80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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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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