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综合控制分数线如下:
专业类型 | 录取综合控制分数线 |
绘画设计类 | 综合折算分:609.4 |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 综合折算分:588.4 |
书法类 | 综合折算分:616.8 |
服装表演类 | 录取专业分数线:222.43 |
我校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执行湖北省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对应我校绘画设计类,含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文化286分;
服装表演:文化286分;
其它类(对应我校书法类):文化330分。
各专业类型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
一、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三、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四、服装表演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五、以上各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
六、提前文理类、美术理论类为平行志愿,录取文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七、录取详细规则以教育部教学厅[2018]30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8]16号文件《省招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
2018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工作处
编辑/刘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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