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2018 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关于做好2018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征兵办公室及全省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院今年兵员征集任务,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 宣传处负责征兵宣传期间利用电子屏和学院广播站进行征兵宣传。
(二)学生工作处根据保卫处提供的走兵信息,报教务处和计划财务处办理学籍保留、学费补偿代偿等相关手续。
(三)各学管系负责发放征兵宣传资料,对在校生进行大学生征兵政策宣讲,完成2018 年学院征兵任务。今年学院征兵任务总数为28人,按在校男生总数10 %o计算,各学管系走兵具体任务为: 侦查系10人,治安系8人,信息技术系6人,法律系4人。
(四) 教务处负责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参军入伍学生学籍保留相关工作。
(五) 计划财务处负责落实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按时返还入伍学生应退学费。
(六) 保卫处(武装部) 负责征兵工作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合作,完成征兵宣传、政策讲解、学生报名、体检政审、定兵送兵等工作。
二、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对象。
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2018年新生(男生)。
(二)征集年龄。
男性在校生为2018年12 月30 日前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当年新生年龄可放宽至17周岁。
(三)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 年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2015 年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可上全国征兵网查询)
三、征兵工作安排
(一) 宣传动员及报名时间(5月3日至6月30日)。
1.宣传处利用电子屏和校广播站进行征兵宣传。
2.各学管系负责发放征兵宣传资料,利用晚点名、区队会等方式集中对在校学生进行大学生征兵政策宣讲。
3.学生工作处结合2018年招生工作,做好新生征兵宣传,随入学通知书一起寄发征兵宣传资料。
4.保卫处(武装部) 设置征兵咨询办公室,及时解答学生关于征兵政策的咨询; 开展征兵工作宣传月活动(悬挂征兵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通过校园微信平台给在校学生发送征兵宣传信息,协调争取兵役机关支持,全方位
多角度宣传征兵政策),营造浓厚的征兵宣传氛围。
5.学院征兵工作启动后,向学院保卫处(武装部) 报名或者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 报名。
(二)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报名学生在6 月30 日前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对于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大学生,由硚口区人武部安排走访和心理测试,全面掌握应征大学生的情况。符合要求者确定为本年度征兵预定兵对象。
(三) 审批定兵。8月下旬正式审批定兵,确定入伍去向。
(四) 入伍学生学费资助补偿。计划财务处按规定按时落实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代偿。
(五) 入伍学生学籍保留。教务处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伍学生学籍保留手续。
四、激励机制
(一)经费保障。根据上一年各学管系在校学生入伍人数,按照500 元/人的标准,给相关学管系增加征兵工作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宣传,组织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征兵期间工作人员办公、误餐、交通和通讯等项目开支,经费从上级划拨学院“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中转拨。
(二) 年终绩效考核加分。将征兵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相关单位年终考核优特目标项目,对完成征兵目标任务的学管系在年终考核中进行加分。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征兵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相关单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征兵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征兵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 广泛宣传。创新征兵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征兵工作的意义、政策、具体要求和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校生,实现征兵政策知晓率达到100%,营造“参军光荣、入伍成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三) 扎实推进。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人,按照征兵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湖北警官学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