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湖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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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湖北师范大学

校直各单位:

2019年6月9日是第12个国际档案日。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营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底线思维工作责任制,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现根据国家档案局和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和旗帜,在开展国际档案日期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动员与宣传各职能部门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档案意识,自觉参与档案工作。

二、突出主题,抓住重点

学校档案馆将围绕“新中国的记忆”为主题开展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将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提升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水平和师生的档案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弘扬“为党管档,为校守史”的主旋律,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1.主题

新中国的记忆

2.组织单位

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

3.征文内容

围绕“新中国的记忆”这一主题,从档案角度讲述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讲述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丰功伟绩,讲述档案工作的独特作用,讲述档案工作者的使命担当。也可立足档案工作实际,分析档案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对策建议。

4.征文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积极向上。

(2)体裁不限,表述清楚,文字简洁,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

(3)来稿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公开发表。

(4)来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邮箱:zwhd2019@sina.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国际档案日征文”,投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5)来稿文尾须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微信号、QQ号。

5.征文评选

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负责征文评选工作。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中国档案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

(二)学校将在校园主干道悬挂横幅、标语;通过微信、网站、广播台等大力宣传国家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档案工作氛围。

(三)各职能部门应从日常工作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角度,结合宣传主题,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档案馆将联合招就处、学工处、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开展毕业生档案的转接流程、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流程以及档案知识等宣传。

湖北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9年5月22日

湖北师范大学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档案馆

美编:宛冰冰

责编:唐秀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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