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本科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月15日至21日(每天8:00-21:00)进行。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日程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ks.whcm.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未按规定日程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也不能参加考试。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考方向 | 学制 | 教学单位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学理论 | 五年 | 音乐学系 |
艺术管理 | 四年 | |||
音乐教育 | 四年 | 音乐教育学院 | ||
钢琴调律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作曲系 |
130308 | 录音艺术 | 音乐音响导演 | 四年 | |
音乐编辑与制作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130201 | 音乐表演 |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 五年 | 作曲系 |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 四年 | 声乐系 |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 四年 | 中国器乐系 |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 单簧管、大管、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 四年 | 管弦系 | ||
钢琴演奏 | 四年 | 钢琴系 | ||
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通俗乐器演奏(爵士鼓、古典吉他、 萨克斯管) | 四年 | |||
130204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 | 四年 | 舞蹈系 |
130206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四年 |
二、报考条件 我院各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计划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待教 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ks.whcm.edu.cn)。
四、专业报名及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含湖北省内、省外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校对所填报 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 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各招考方向专 业考试费 60 元/科目。每位考生限报三个招考方向(品种)。
网报时间:2017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每天 8:00-21:00。报名网址:http://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
凡报考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招考方向的湖北省考生只需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缴费,不需参加现场确认,不需打印专业准考证。其余方向的湖北省考生和非湖北省 考生均须按照以下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1)时间:2017年2月10日(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 1 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 A 栋一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湖北省考生需提供《2017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复印件和二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湖北省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 考准考证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 信或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报考一个招考方向需提供上述材料一套。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7年2月11日至2月18日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 栏目中另行公布。2、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汉音乐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湖北省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 2017 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统考合格线方 可报考我院相应类别专业。
2、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whcm.edu.cn);音乐学 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 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招考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 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表演类各招考方向(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 曲目库。
3、使用 CD 伴奏的招考方向,考生须仔细检查 CD 质量,如因 CD 质量问题影响考试, 由考生本人负责。
4、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 分。
5、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6、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 依据分值比例计入总结构成绩(分值比例)。
七、考试内容、计分方法(一)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 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2、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 2 首;3、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 CD 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钢琴伴奏 CD,CD 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 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省统考必须参加音乐学类考试,省统考 须选择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唱法),如省统考已考钢琴演奏科目,我 院校考须参加声乐演唱科目,如省统考已考声乐演唱科目,则校考须参加钢琴演 奏科目。省统考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 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专业校考相应科目成绩。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
计分 方法 |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30%+声乐演唱 30%+钢琴演奏 30%+基础 乐理 5%+视唱 3%+听写 2%。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二)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音乐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乐曲2首,曲目、乐器不限。(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CD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钢琴伴奏CD,CD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演奏科目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招考方向,省统考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专业校考相应科目成绩,须进行校考网上报名,不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
计分方法 |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
(三)音乐学专业(钢琴调律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2、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 2 首。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钢琴调律招考方向,省统考器乐演奏科目须选择钢琴,省统 考的钢琴演奏、基本乐理、听写、视唱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专 业校考相应科目成绩,须进行校考网上报名,不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钢琴调律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
计分 方法 |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钢琴演奏 9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 2%。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四)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作曲I《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II 《钢琴曲写作》、《基础和声》。 2、演奏(乐器不限):乐曲 1 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如选择使用其它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演奏独奏作品 1 首)。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作曲I15%+作曲II25%+基础和声 20%+演奏 10%+视唱5%+听写 10%+基础乐理 15%。 |
(五)录音艺术专业(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 性进行〕
科目及 要求 | 科目及要求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同。 |
计分 方法 |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作曲I15%+作曲II25%+基础和声 20%+演奏 10%+视 唱 5%+听写 10%+基础乐理 15%。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六)音乐表演专业
1、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含二声部弹唱)、《听写》、作曲I《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 2、指挥:指挥指定曲目 3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 1 首管弦乐队作品、1 首合唱作品指挥; 3、演奏钢琴:乐曲 1 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指挥 25%+作曲I15%+基础和声 20%+钢琴演奏 10%+视唱 5%+听写 10%+基础乐理 15%。 |
2、演唱招考方向
科目及要求 | ●民族声乐 ●美声1、初试: 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2、复试:(1)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3 首【民族声乐曲目须有 1 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 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美声曲目须有中国歌曲 1 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 1 首(用原文演唱)】。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1、初试: 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2、复试:(1)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自选歌曲 1 首。【3 首曲目中须有 1 首外国 流行歌曲并用原文演唱】。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 民族声乐、美声考生均可兼报通俗声乐,不另行参加通俗声乐考试,其专业 结构成绩通用;录取时将按通俗声乐、民族声乐兼报通俗声乐、美声兼报通俗声乐三个方向分别排队,分别分配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民族声乐和美声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伴奏; 通俗声乐仅可使用 CD 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 CD,CD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话筒演唱。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唱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二胡 ●琵琶 ●扬琴 ●古筝 ●阮 ●竹笛 ●笙 ●唢呐1、初试: 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乐曲(传统乐曲或根据民间音乐移植、改编的乐曲)1 首。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不同风格的乐曲 3 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民族打击乐器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马林巴琴乐曲 1 首、小军鼓练习曲 1 首。2、复试:(1)从曲目库中选取中国大鼓乐曲 1 首、排鼓乐曲 1 首;从定音鼓、板鼓、 手鼓、木琴、马林巴、组合打击乐器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 1 首,曲 目自定。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除二胡、古筝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 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4、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 1 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 1 首、奏鸣曲或协奏曲 1 个乐章(与钢琴合作的奏 鸣曲可以视谱演奏)。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说明:以上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 人员一名。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弦乐
科目及要求 | ●小提琴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七种琶音 1 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 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 1 个乐章、炫技性乐曲 1 首或协奏曲 1 个乐章(不包含协奏曲第 2 乐章)。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中提琴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七种琶音 1 套,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 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 1 个乐章、协奏曲 1 个乐章。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大提琴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七种琶音 1 套,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 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 1 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 1 首、协奏曲 1个乐章。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低音提琴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七种琶音 1 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 1 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 1 首、协奏曲 1个乐章。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竖琴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 1 套,琶音 1 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奏鸣曲或协奏曲 1 个乐章、乐曲 1 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除小提琴外各专业品种可有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西洋打击乐器
科目及要求 | 1、初试: 1军鼓:滚奏技巧 1 分钟(由慢至渐快至快至渐慢至慢,由 ppp 渐强到 fff 再渐弱到 ppp 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2马林巴琴:大、小调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各种升、降调号、三个八度以上),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3定音鼓:滚奏技巧(由 ppp 渐强到 fff 再渐弱到 ppp),制音技巧(各种音符、休止符)。 2、复试: (1)1军鼓:从曲目库中选取独奏曲 1 首;2马林巴琴:从曲目库中选取乐 曲 1 首(二棰、四棰不限);3定音鼓: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2 首;4从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国大鼓、套鼓中任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 1 首,曲目自定。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西洋打击乐器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5、钢琴演奏招考方向
科目及要求 | ●钢琴演奏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前奏曲 1 首(选自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肖 邦练习曲 1 首。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赋格曲 1 首(选自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练习曲1 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练习曲相同)、古典奏鸣曲 1 个快板乐章、乐曲 1 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6、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招考方向
科目及要求 | ●钢琴演奏与编导: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手风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 1 首、乐曲 1 首。2、复试:(1)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 1 首,复调作品 1 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电子管风琴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快速技巧性乐曲 1 首。2、复试:(1)从曲目库中选取复调作品 1 首、乐曲 1 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除钢琴演奏与编导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7、通俗乐器演奏招考方向
科目及要求 | ●爵士鼓1、初试:小军鼓基本功练习 2 条(1 条滚奏,力度由 ppp 渐强到 fff 再渐弱 到 ppp 演奏;1 条选自 Sabin 军鼓基本功 40 条),从曲目库中选取军鼓练习曲 1 首。 2、复试:(1)爵士套鼓基本功训练 1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爵士套鼓乐曲 3 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爵士鼓仅可使用 CD 伴奏,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 CD,CD 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 ●古典吉他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 1 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上) 双音音阶 1 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轮指练习曲或含有轮指技术的乐曲 1 首、复调作品 1 首。 2、复试:(1)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协奏曲 1 个快板乐章或大型独奏乐曲 1 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萨克斯管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 1 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上 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 2、复试:(1)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 1 首、奏鸣曲或协奏曲 1 个乐章。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除萨克斯管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除爵士鼓外,其它各专业品种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七)舞蹈表演专业
科目及要求 | 1、初试(舞蹈基本功):1踢、搬、控前旁后腿;2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3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4点翻、串翻、扫堂(男) 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1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 CD,CD 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2舞蹈模仿 |
计分方法 | (1)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20%+舞蹈基本功 40%+舞蹈表演 30%+舞蹈模仿 10%。 (2)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 50%+舞蹈表演 35%+舞蹈模仿15%。 |
(八)舞蹈编导专业
科目及要求 | 1、初试(舞蹈基本功):1踢、搬、控前旁后腿;2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3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4点翻、串翻、扫堂(男) 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1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 CD,CD 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2舞蹈创编(无音乐命题小品创编,表演时间不少于 90 秒)。 |
计分方法 | (1)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20%+舞蹈基本功 25%+舞蹈表演 20%+舞蹈创编 35%。 (2)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 35%+舞蹈表演 25%+舞蹈创编 40%。 (3)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 |
八、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办法 |
音乐学(含音乐学理论、 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钢 琴调律招考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录音艺术(含音乐音响导 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招考 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音乐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编导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 |
九、文化科目考试及志愿填报
凡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高考,方可填报我院志愿。我院 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我院各招考方向文理科兼收,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英语语种教学。
十、收费标准
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钢琴调律招考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 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每人 15000 元/学年,音乐学(艺术管理 招考方向)学费 11000 元/学年;住宿费每人 1320 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 局核定为准。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武汉音乐学院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其它事项
1、报考演奏招考方向的考生入学后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招生考试期间,钢琴考 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 02C、吟飞 1000E 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 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 件套)、大堂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考场备有爵士鼓(不得自带爵 士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2、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资料、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及其他违规物品带入 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 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 学校将按规定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4、新生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招生信息 网上及时发布。
6、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简章以武汉音乐学院官网为准。http://zsks.wh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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