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投档规则按志愿结构不同分为两种:
一是非平行志愿(即顺序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一志愿考生录退结束后,再投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的“非军事院校”志愿、专科提前批中“非定向”志愿和其他批次的“定向”、“民族班”、“预科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单科优秀考生”志愿。
二是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原则,首先将填报了同一“专业类”在某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排序顺序出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自动根据程序执行了三个步骤的操作指令。第一步,将填报不同“专业类”的考生分列在不同的“队列”中,计算机依据考生填报某批次第一学校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作为列队的识别标志,同一“队列”的考生,必须有同类可比的“成绩项”,例如本科一批志愿投档时,计算机会按考生填报的本科一批志愿中的第一学校(自上而下顺序)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将考生分成“文史”、“体育(文)”、“理工”、“体育(理)”等四个“队列”;第二步,按高考总分(含优惠分)高低排队,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三步,先按考生排序序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考生投档顺序,再依次按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物理顺序(志愿表中自上而下顺序)确定学校投档顺序。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志愿、“贫困专项计划”志愿、“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本科一批至高职专科批次(专科提前批除外)的“非定向”志愿及各批次的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