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关键词】档案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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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关键词】档案

◆档案有何作用?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真正能证明自己学习、工作经历的就是个人档案。无论是在单位供职的人还是辞职后另求新职者,在办理社会保险、领取失业金等情况时,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参保年限等都是主要依据。

◆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调档、政审如何办理?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录取院校发来调档函和政审表后,要将调档函原件报送到学院招生就业科,待毕业个人档案材料齐全后,由学校将档案发往录取院校,政审表内容要由辅导员填写后到所在学院办公室进行审核、盖章,毕业生个人将政审表回寄给录取院校。

◆学校如何转寄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局转送到有关单位。(1)已签定《就业协议书》并且可以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毕业后由学校集中发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指定的存档机构。(2)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用人单位无法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的、未办理就业代理的、出国或者未就业的,其档案待毕业后由学校直接寄发到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3)毕业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就业代理的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由学校直接发往就业代理中心档案室。(4)升学的毕业生提交录取院校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后,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由学校发往录取院校。

◆何时确认档案是否寄达相关单位?学院统一寄送档案。毕业生需在报到三个月内,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指定接收单位。毕业生报到后超过三个月未找到档案的,可联系原负责的辅导员查询,或电话学院招生就业科(0513-8501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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