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河海 | @2020级萌新,关于图书馆服务你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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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有句名言“如果有天堂,那应是图书馆的模样。”即将踏入大学的20级新同学一定对图书馆有很多期待吧!这篇推送将会带你全面了解河海大学图书馆~

01

图书借还服务

图书馆借还服务

图书借还是图书馆最基本的服务之一,我馆(南京校区)可提供借阅的图书高达 240余万册,如何在数以百万的图书中精准地找到想要借阅的图书、掌握更多的精彩图书信息,助力大学学习、丰富大学生活、精彩大学时光。就需要了解图书分类法、索书号及排架规律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了解自助借还机的使用、图书借阅规则等。

图书的分类法及索书号

图书分类法,是按照图书的内容、形式、体裁和读者用途等,在一定的哲学思想指导下,运用知识分类的原理,采用逻辑方法,将所有学科的图书按其学科内容分成几大类,每一大类下分许多小类,每一小类下再分子小类。最后,每一种书都可以分到某一个类目下,每一个类目都有一个类号。

索书号是根据图书分类法赋予每一种馆藏图书的号码。在馆藏系统中每种索书号是唯一的,可借以准确地确定馆藏图书在书架上的排列位置,是读者查找图书非常必要的代码信息。

通常使用的分类法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及《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科图法》),这两种分类法原理相同,仅表示方式不同,如:

H312.3/132——中图法索书号

41.68/28 ——科图法索书号

中图法使用指南

索书号使用指南

图书馆图书是按索书号大小顺序排列的。每面书架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索书号从小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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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书号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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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1:图书馆主页上的“书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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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2:通过移动图书馆获取索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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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3: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获取索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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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区(室)的管理

借阅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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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借

所借图书在该书到期前10天内每册可续借1次,本科生、社会读者续借期为10天;研究生、教工续借期 30天。续借手续可通过图书馆主页、移动图书馆或自助借还机自助办理,也可前往服务总台办理。

预约

读者所需图书被借完时,可通过图书馆主页、移动图书馆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也可前往服务总台办理预约手续,并应从次日起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看预约的图书有无到馆。预约图书到馆后,读者应主动并及时到被预约图书所在馆的借阅室办理手续。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7天。

馆藏地为中文二线书库、中文合订本期刊或异地预约借阅时,隔日下午2:00后到服务总台办理借阅手续。(周六、周日除外)

还书

办理还书手续时,无需出示校园卡或借书证,且可以委托其他读者代还。

读者在本地所借图书均可以通过自助借还机、24小时还书机归还,异地借

阅的图书或条码不清楚须图书馆服务台归还。

还书时,请仔细核对还书信息,确认无误后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超期滞纳金

为提高图书周转率,当天所还图书本人不得再借。读者超期将收取滞纳金,超期10天内每册图书每天收滞纳金 0.05元,10天以上每册图书每天收滞纳金 0.10元。

读者遗失或损坏书刊赔偿规则

馆藏书刊资料是国家财产,是广大读者的共享资源。读者应对所借书刊予以爱护、妥善

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办法如下:

第一条:读者遗失或损坏图书应以原图书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最新版本抵赔(相同

书名、书号、作者、出版社,相同版本或高版本)。

第二条:如果无法购得同种或最新版本图书,须按下列办法赔偿:

1、中、外文单行本图书:

(1)遗失或损坏5年及以内(按出版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原价的3倍赔偿;

(2)遗失或损坏5—10年及以内(按出版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原价的4倍赔偿;

(3)遗失或损坏11—20年及以内(按出版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原价的6倍赔偿;

(4)遗失或损坏20年及以上(按出版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相当于同类新书(页数

相当)价值的10倍赔偿。

2、中、外文丛书或多卷图书须按整套图书价格,参照单行本倍率赔偿。

第三条:遗失或损坏单本中外文期刊,如系馆藏重点保障期刊,应按该本期刊订价的5倍

赔偿;遗失或损坏非保障期刊,应按该本期刊原价赔偿。

第四条:遗失或损坏中外文期刊合订本,应按该期刊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第五条:其他毁坏、遗失书刊的未尽情形,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图书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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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阅览服务

“一切为了读者”是图书馆永恒的主题。秉着以人为本,全方位服务读者的理念,河海大学图书馆实行“借阅合一”的管理模式,即大门禁管理,读者在进馆时进行统一身份认定,出馆时自动检测,各阅览室不再设门禁管理,读者可带书包进入任何阅览室。这种开放式管理,结合自助借还服务,以尊重和信任读者为基础,给读者充分的自由,最大限度地减少读者获取信息资源的成本,营造一种“人在书中,书在人中”的学习氛围。

保持良好的阅览秩序

◎ 借阅区所有座位均采用座位预约管理系统预约使用,严禁用书本或其他物品占座。

◎ 离开阅览区时,请及时带走个人物品。阅览区图书架位严禁放置读者个人物品。

◎ 查阅图书时,保持架位整齐、正确,如无法将图书正确归位,可将图书放置在周转书架上,由管理人员上架。

◎ 必须持本人校园卡通过自助借还机或前往服务总台办理借书手续,严禁代借、冒借,违者停止该证 30天的借阅权限;对盗用他人校园卡借阅者,将没收其校园卡,并通报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

◎ 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仔细核对借阅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自觉使用座位预约管理系统

为维护读者平等使用图书馆阅览座位的权利,杜绝抢座、占座等不文明现象,图书馆采用“座位预约管理系统”进行阅览座位管理,请广大读者共同遵守以下规则:

阅览座位预约及使用;

图书馆内阅览座位提供使用时段为

每天7:00~22:30 。

预约

(1)网页预约:通过手机、计算机登录http://libseat.hhu.edu.cn预约;

(2)预约台预约:通过图书馆预约台(南北门二楼大厅各一台)预约;(具体使用方式见视频5-1)

(3)现场预约:进入图书馆后,对于无读者使用的座位,可直接用微信扫描桌子上的二维码进行预约。

使用

(1)网页预约最长可提前72小时预约,每次预约时长1至5小时;通过预约台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可以预约即时使用,也可预约滞后使用,但仅限当日使用。

(2)用户名/密码与“我的图书馆”的用户名/密码一致(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预约成功后,读者应在约定时间30分钟内到达图书馆,使用校园卡通过闸机,可自动签到使用座位。如提早超过30分钟通过闸机刷卡,则无法自动签到,阅览座位若无人使用时,须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签到;如无法按期使用阅览座位,应在预约使用生效前取消预约,如超过30分钟仍未前来使用(即未在道闸上产生刷卡记录),预约自动取消,座位释放给其他读者预约使用,并记违约一次,且当天无法使用阅览座位,次日自动恢复使用权限。

(4)如果在图书馆内使用网页预约座位,由于无法通过闸机自动签到,须通过预约台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签到。

离开

在使用阅览座位过程中,如果有事情需要暂时离开,请务必通过预约台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暂离操作,系统会为您保留座位使用权限30分钟(中午12:00~13:00,下午17:00~18:00保留座位1小时);在保留座位使用权时限内,如没有通过图书馆的道闸返回,会自动释放座位给他人使用。如果没有通过预约台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暂离操作,而直接通过闸机刷卡离馆,系统将默认结束使用座位,会自动释放座位给他人使用。

违约

座位预约系统采用信用管理制度,初始信用积分为 300分。在约定时间内仍未前来使用阅览座位,系统将自动判定该读者为“预约不来”,扣除 100信用积分;当信用积分被扣完时,7天内将无法使用图书馆阅览座位。

所有阅览座位限一人一座,离开时将私人物品带走,不得以任何形式抢占座位,由此造成的损失读者自负。

自主书包柜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条存包柜仅供读者临时存放书、包等学习物品使用,须当天存、取。

第二条存包柜采用校园卡刷卡存取。存包柜不可二次取物,须一次性取走所有物品。

第三条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切勿放置在存包柜中;如果发生遗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严禁读者违规事实占用图书资源,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馆书刊存放在书包柜中。

第五条图书馆将在闭馆期间不定期清理存包柜,以防读者长时间占用或遗忘。

第六条基于本规则第1、2条的规定,图书馆对清理出的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清理出的物品请读者自行按规定的时间到图书馆违章处理室认领(违章处理室地址:江宁校区图书馆新馆四楼东区、西康路校区图书馆六楼;认领时段:周一~周五上午9:00~10:00 下午3:00~4:00 ,其他时段恕不接待。)。

第七条遇到困难或有其它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信息共享空间使用规则

信息共享空间是读者查询馆藏资源、学习计算机知识、浏览网络信息资源的场所。

第一条请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查阅、下载反动、暴力及一切不健康等网络信息。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上机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条本空间为无人值守区域,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室不保留读者文件,下机前请及时拷走自己的文件。

第四条读者使用时,如发现主机、鼠标、键盘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调换、拆卸计算机设备,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私装软件,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五条读者应文明上机,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在设备桌椅上乱写、乱画。

第六条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第七条遇到困难或有其它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研讨间管理规则

研讨间仅限集体读者创新钻研、学术研讨、交流培训等学术活动时短期使用。

一、开放时间

周一~周日 7:00~22:30。

二、预约方式

预约的读者请在服务总台填写《研讨室预约申请单》,预约时间:周一~周五 8:30~5:30,并交由总台老师审核。

三、研讨室的使用

1、请读者如期使用学术研讨室。审核安排后若不能如期使用,请及时通知图书馆取消预约,以便调配给其他读者使用。

2、请读者须提前至少10分钟,持《研讨室预约申请单》,交由物业开门使用。

3、如需使用投影仪等设备,请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拒绝将研讨室作为普通阅览室使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

2、请爱护室内设施,严禁吸烟,不得进食,禁止大声喧哗,不在室内随意张贴;请节约用电,冷气开放时请勿开窗。如有室内设施的非正常损坏,需照价赔偿。

3、用户离开时,请注意关灯、关窗、关冷气,整理干净室内环境,带齐个人物品,并通知工作人员。

4、使用研讨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研讨室所在阅览室前台工作人员联系,请勿擅自处理。

03

自助服务

01

自助借还机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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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自助文印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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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助扫描

(2)自助打印

(3)云打印

(4)自助复印

03

自助电子钢琴 自助音乐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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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自助电子书刊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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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些介绍

各位2020级的水之子们是否对河海大学图书馆有了更多的了解呢?

让我们一起在学习中爱上图书馆吧!

素材来源 | 河海大学图书馆

往期回顾

◎河海大学隆重举行2020级本科生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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