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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邀请函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谷雨将至,雨生百谷,校孕百思。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当传统行业与互联网发生碰撞,激发出的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形态,当互联网思维融入行业理念,创造出的是更为广阔的改革、创新、发展平台。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已经成为我国的一大发展战略,而大学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

在校生创业项目、学生实用性发明制作均可参加比赛。除此之外,毕业5年以内的创业校友,也都在竞赛参赛范围,我们真诚期待您的参与。

为鼓励我校师生参赛,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最佳人气奖,评选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金和证书。校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竞赛组委会将进行大力扶持,给予创业基金支持,推荐参加省、国级大赛,优先提供投融资对接、学校就业创业基地孵化等服务。

开创新事业,青春当作为。在此,我们诚邀豫章师范学院广大师生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衷心地希望广大老师能够鼓励并指导同学们将目前已有的科研项目进行转化与应用,为本次大赛培养并推荐优秀人才,为我校争光。随函谨陈本次大赛相关通知(含大赛具体介绍以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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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各系: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拉开帷幕,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文)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自2015 年起联合有关部门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目前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之一,成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第三届大赛,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的2257所高校参赛,团队报名项目37万个、参与学生150万人,分别是上届的3.2倍、2.7倍,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大赛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参赛学生要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大赛做出指示,鼓励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刘延东副总理每年都莅临比赛现场并接见参赛获奖学生、指导老师和专家评委代表。

“互联网+”大赛是我校认定的最高层次的创新创业竞赛之一,为A类竞赛,学校对在大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项目将进行奖励,并对指导教师在教学工作量、职称晋升评聘、工作业绩等方面提供系列激励,对学生团队在评奖评优、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系列的奖励支持政策。

二、 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公益创业等领域。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系联合组队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激励政策

1. 参赛学生:校级大赛设一等奖1个,师生各奖励奖金3000元;二等奖2个,师生各奖励奖金2000元,三等奖3个,师生各奖励奖金1000元。设最佳人气奖1个,师生奖励奖金共600元; (评审结果按关注学校官微和学生创业项目网络投票结果决定)

2. 指导老师:获得省级铜奖以上的指导老师可计算教学工作量,金奖300课时、银奖200课时、铜奖100课时,由教务处负责发放。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优先提供投融资对接、学校就业创业基地孵化等服务。教师指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所获奖励在参加职称评审时,可计入科研成果。国家级金奖相当于2篇SCI论文、银奖相当于1篇SCI论文、铜奖相当于1篇核心期刊论文;省级金奖相当于1篇核心期刊论文、银奖相当于2篇省级刊物论文、铜奖相当于1篇省级刊物论文。

3. 组织参赛单位:校赛将评选优秀组织奖2个,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的得分总和进行评定,奖励优胜系奖金各1000元。

五、工作要求

1. 组织实施。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于5月中旬举行,江西省赛预计将在7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9-10月举行。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并组织实施,宣传统战部、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各系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2. 征集要求。各系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3年之后毕业的专科生)参加第四届“互联网+”大赛。

3.指标要求。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系学生历年竞赛情况,现对各系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具体分配指标为:人文科学系、自然科学系、外语系、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系申报参赛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项,其他系原则上不得少于3项。

4. 提交要求。请各系将报名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各1份盖章材料统一汇总好,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到招生就业处(文科楼120),电子稿统一发送至yzsyzj@126.com,以系为单位分项目命名,格式为:系名-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教师负责人。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参赛师生加入创新创业竞赛群596941824(每个项目1名老师+1名学生加群即可),大赛重要资料以及通知文件会在群中发布。联系人:杨志皇,13870832047。

六、附件:

1.《关于举办第四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8]5号)

2.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和撰写注意事项

3.《豫章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4.《豫章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以上附件内容,请登录就业信息网http://yuznu.bysjy.com.cn/“学校文件”栏查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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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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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需私信后台并注明来源「豫章师院官方微信」

欢迎投稿至邮箱:yzsy2017@126.com

素材来源|招生就业处

编辑|吴洁 钱柳祎

审校|沈郁文 冯梅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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