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师范学院关于办公、教学、
培训大楼征名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文化品味,学校决定开展办公、教学、培训大楼征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行政楼、文科楼、文科楼2、艺术楼、教学大楼、实验楼、特殊教育系、学前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小学教育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见附件1)。
二、命名要求
1.尊重历史沿革,彰显文化内涵。充分展现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给师生以思想启迪和文化熏陶。
2.庄重典雅大气,简洁好记易传。要求寓意深远、格调高雅、简单明了、便于记忆、容易传播。
3.注意整体协调,新颖原创合法。考虑校园文化的统一性与和谐性,注重名字之间的协调性以及文化内涵与功能定位的相适性,同时保证原创性。
三、命名建议思路
1.围绕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发展定位命名;
2.借用豫章师范学院百年发展历史中涌现的名人命名;
3.引用典籍典故、名言警句命名;
4.依托大楼的功能定位命名;
5.依据学校与豫章故郡的历史关联命名等。
四、征集时间
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7月15日,同名作品优先录用收稿最早者。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最终入选作品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各大楼设“入选奖”一名,奖励600元。
六、投稿要求和办法
1. 填写《豫章师范学院办公、教学、培训大楼征集表》(见附件2),并按规定时间投送指定地点或电子邮箱。
2.提交纸质版材料的投稿者请将“征集表”送至宣传统战部(行政办公楼516室),提交电子版材料的投稿者请将作品发送邮箱:308296489@qq.com,联系电话:0791—87545128,联系人:魏亚冲。
3. 注明投稿人姓名、部门、联系电话(学生须注明投稿人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七、其他事项
1.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
2.学校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被录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3.本通知具体事项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附件1:办公、教学、培训大楼简图
附件2:办公、教学、培训大楼名称征集表
宣传统战部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素材来源:宣传统战部
编辑:熊玉冰
排版审校:吴洁
审校:刘群 沈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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