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征集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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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十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征集作品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鼓励高校师生发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决定举办第十八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本次摄影大赛的主题为“新发展·新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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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豫章师范学院

江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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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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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2.参赛作品应是本人所摄,之前没有获得同级及以上作品大赛的等级奖,作品的拍摄时间不限,体裁、题材不限。作品内容应当真实,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通过PS等方式添加原图中不存在的事物,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

3.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单幅每人不超过10幅;有组照者按单幅计算,但同一人作品不超过6组,且每组作品数量为4-8张,组照的内容必须是有机的组成,并附有简要的说明。

4.参赛作品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胶片和数码均可。在送交纸质图片时还需提供数码源,纸质图片统一规格为单幅长边10寸,组照长边16寸,数码源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低于3M,分辨率为300像素/英寸。

5.作品统一由高校统一寄送,标明教师组和学生组。作品反面需另张贴打印有以下内容的纸质标签(按统一模板填写,请不要手写):校名、作品名、作品形式(单幅、组照)、作者姓名、作品类别(风光类、人文类)、联系电话等,学生作品还需注明指导教师姓名(没有注明则视为无人指导)。同时电子稿须注明:校名、作品名、作者姓名。

6.已毕业学会会员可以以原学校的名义参赛。

7.举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和获奖的作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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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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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光类

2.人文类

3.为体现摄影艺术创作多元化,鼓励创新出新,本次大赛提倡艺术创意类作品,可以任意运用后期制作等各种手段,来进行摄影创作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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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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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质量、艺术水平为标准。

2.评选分为教师组、学生组和示范组三个类别。示范组:不参加评选,另设展览。参展对象为江西省高校优秀摄影教师和为协会作出贡献的会员。

3.已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摄影展览中获得等级奖的作品不予评选,等级奖获得者在同一类别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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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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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0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32名,优秀奖120名,入展作品160名,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本次大赛设置专题组奖若干,示范组奖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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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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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稿截止时间:纸质稿于10月28日前交至行政楼518,电子稿发至邮箱:465951051@qq.com

2.交稿联系人:万柏楷老师

联系电话:1302728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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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

编辑:林郁清

排版审校:吴洁

审校:刘群 沈郁文 张璐娜

转载需私信后台并注明来源「豫章师院官方微信」

欢迎投稿至邮箱:yzsy20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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