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研究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第二弹
亲爱的们,记得上期小编给研究生们解答了很多常见但却必须要明白的问题,随后呢有读者又给小编提出了几个问题急需解答,那么今天我就在这里继续为每一位研究生解惑,一起来看看吧~
1、学校可以为毕业生暂存户口档案吗?
考虑到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过程可能较长,学校可以为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但还未完成三方协议签订的同学将户口、档案关系保留至毕业当年9月底(特殊情况除外)在此期间完成就业三方协议签订,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派遣和档案转递手续。逾期未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或在7月毕业时无法提供任何单位接收证明的毕业生,需要将户档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需要说明的是,户档暂存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学校只为其提供就业、出国留学相关手续的服务,除此之外,不受理与就业、出国无关的任何借用户口档案要求。
2、申请户口档案派遣回生源地,一般到哪些部门?
户档派遣回生源地的,各个省、市、自治区的要求不同。
有的要求统一派回省一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或者教委,各省区对应的管理部门不同),如天津市、上海市、江西省、吉林省等;有的则要求统一派回到地市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如北京市、山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等。无论派遣至哪里,学生均可以选择在辖区内进行二次派遣。
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后可否继续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先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如在毕业后两年内找到工作,可办理改派手续。
(一)新落实单位在生源地所在地省(市)内,由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二)落实单位在生源地所在省(市)之外,毕业生持报到证、档案、三方协议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
好啦,解惑时间结束!那么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呢,如果还有不理解或者需要帮助解答的问题,就尽情的给小编留言吧,一定飞速解答,记得点赞呦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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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委员会
文字/白诗蕊
排版/白诗蕊
审核/陈伦凤 师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