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正盛,人间温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通知来啦!!!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
一、
加大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从15 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
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
三、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 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
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由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五、
发布一批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创业领域目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这些领域创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 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外省籍)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
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
编辑 卢敏辉
审核 马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