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同学们,欢迎收听《每周廉语》栏目。本周我们继续和大家分享古人先贤的家规家训,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每周廉语是:
事事悉存忠厚之心,不敢侮人,不敢慢人。遇有善事,量力乐做。不可妄取民间一钱,如公余之内稍有赢余,即以之救济穷苦贫民。
每周廉语
事事悉存忠厚之心,不敢侮人,不敢慢人。遇有善事,量力乐做。不可妄取民间一钱,如公余之内稍有赢余,即以之救济穷苦贫民。
这句话出自晚清名臣丁宝桢的《丁文诚公家信》,意思是处理任何事情都要保持忠厚诚恳之心,绝不能侮辱人,也不能怠慢人。凡是遇到好事,都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乐于去做。不可以乱取民间的任何钱财,如果自己的俸禄稍微有些盈余,就用来救济穷苦贫民。
丁宝桢的家风家训主要体现在《丁文诚公家信》中,该书收录了他在1869-1885年16年间给在外地做官的长子丁体常的12封亲笔家信,内容涉及修身、齐家、励志、敬业、爱民、廉洁等许多方面。丁宝桢十分注重自身修养,始终如一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廉洁奉公,勤政爱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通过言传身教,将自己一生处世修身、为官做人的价值理念传递给后世子孙,“以爱民养民为第一要事”“至做官一事,原是讲求做事”“尔既作知府,持心须公正,操守须廉洁”等经典训诫之言尤为为人称道,听之如闻芝兰之香,成为传颂千古的醒世箴言。
背景介绍
丁宝桢(1820-1886),字稚璜,贵州平远(今贵州毕节织金县)牛场镇人,晚清名臣。成丰三年(1853),33岁考中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岳州知府、长沙知府、山东巡抚、四川总督。著有《丁文诚公奏稿》。丁宝桢为官一生,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勤政爱民。他任山东巡抚期间,两治黄河水患、创办山东**官办工业企业山东机器制造局、成立尚志书院和山东**官书局;他任四川总督的10年间,积极改革盐政、整饬吏治理都江堰水利工程、兴办洋务抵御外侮,政绩卓著,深受百姓爱戴。
光绪十二年(1886),丁宝桢去世,享年66岁。朝廷追赠其为太子太保,谥号“文诚”,入祀贤良祠,并在山东、四川、贵州建祠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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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杨萧菡
审核校对|杨萧菡
播 音|陈 璇
指导老师|韩宇洋
文字来源|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中国历代名人家风家训家规》
图片来源|网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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