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吉林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20日14时起,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等级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级别。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下调应急响应级别,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随之下调。
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
战疫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让很多吉林人期待:什么时候可以摘下口罩?
对于戴口罩,3月18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表示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可不戴口罩。这两天,安徽省和四川省也相继发布消息,在一定情况下,公众可以不佩戴口罩。
本期编辑|杨德明
图片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审核校对|刘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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