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的假期
会被延长的“寒假”耽误吗?
来看看学校的权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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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学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好开学准备、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关于清明节,学校纪委提示你要这样过节:
一、带头文明祭祀。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祀、绿色低碳祭扫,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二、严禁公车私用。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应急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必须定时定点存放,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
三、严禁公款出行。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变相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文明祭祀、公车私用、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一经查实,按照党内相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长春工业大学
总第「628」期
编辑/赵浩源
编导/侯姗姗
审核/王鸣晖
出品/新媒体中心监制/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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