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地处上海,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学校一贯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将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专职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者双重身份。学校设立多项专项经费用于鼓励辅导员开展培训、思政工作研究及奖励,鼓励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高一级学位,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这个岗位上有所作为。
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校内外2016届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人。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纪律严明;
2、语言表达、文字表达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能力强;
3、2016届优秀硕士毕业生或思政教育类博士毕业生;
4、热心学生工作,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曾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校、院级团学主要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能力;或者独立承担过集体(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称号或“校优秀学生”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能很好地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如下:
①《东华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下载地址:http://www.dhu.edu.cn/);
②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材料投递:
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bdep@d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材料。
联系人:东华大学学生处思政科曹小玲老师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4、注意事项:请应聘者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选拔程序:
1、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材料的初步筛选。2、初试。笔试:以Email及电话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的应聘者以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和须知要求。学校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3、复试。以Email及电话方式通知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以及复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要求。复试形式为面试加情景模拟。复试时须携带应聘材料原件以供身份审查。
4、见习:通过复试者,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半个月的岗位见习。
5、评审会汇报。学校根据岗位数及见习人员见习情况,确定进入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人选,以Email及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评审会的应聘人员以及评审会时间、地点及须知要求。
6、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校园网公示。
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
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规定执行。
下载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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