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 星期一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学校多方位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图为学生工作处召开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图为院系“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展板)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THE END
通过多方位宣传旨在提高同学们对国家安全的了解,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增强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
校报编辑部-新媒体部出品
栏目策划 | 孙厚义 张花燕
统筹 | 燕云飞 林雅慧
图文编辑 | 杨璇
审核|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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