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
第二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同意,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辽宁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学校将全面启动线上教学有关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二、教学总体安排
新学期按照学校“延期返校,如期开课”的工作部署要求,自3月2日起,按原定教学计划全面开展在线教学,直至学生返校后,视情况逐步过渡到课堂教学。
三、本科生教学安排
(一)理论课程教学安排
学校现已构建“1+1+N”在线教学体系,即Blackboard系统+雨课堂智慧教学工具+N个MOOC平台,充分满足广大师生多样性、个性化的在线教学需求。各教学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有效落实教学和学习任务,教务处现代化教学中心及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相关培训活动。学校“在线教育”的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另行通知。
(二)实验/实践/实操类
课程教学安排
1.实验课程:各教学单位可依托各类虚拟实验平台开展实验课程教学,如某些实际操作的实验课程进行线上教学的条件不具备,待正式开学后另行安排;
2.实习、实训等大型综合实践类课程(如船舶实习/金工实习/海员基本技能培训等):暂停教学,具体调整安排将在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各相关教学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课程调整预案;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加强与学生的线上交流,如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和论文撰写工作,保证学生毕业时间基本不变。
(三)教务管理工作安排
1.学期初选课工作将按照通知要求照常进行,详见《关于组织2019~2020学年第二、三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2.校历制定、培养计划修订、教学计划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科生毕业等有关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将按照原计划时间安排照常进行;
3.以下工作待确定开学日期后另行通知:
(1)学生注册、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2)原定3月2日开始举行的补(缓)考和结业生返校考试工作,以及原定3月下旬2020届毕业生(只限2014级及之前年级的学生)毕业前补考工作;
(3)原定学期初的2019级优秀生转专业工作;
(4)原定于6月、8月份的两次本科毕业审核工作。
四、研究生教学安排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依据研究生院于2月5日发布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2月15日发布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研究生课程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对3月2日开学后2019级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作如下安排:
1.开学第一课(3月2日-3月6日)
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上开学第一课:《新冠肺炎科普知识》公开课,选取公共网络视频资源,研究生自学。
2.公共必修课(3月2日起)
政治类和数学类:组织开课学院推荐公共教学平台的优质网络课程,提出学习要求,研究生利用网络资源自主学习相关网络课程。
3.公共选修课(3月9日-3月20日)
选用超星平台的两门优质网络课程,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线上网络学习,通过考核后取得相应学分。这两门公共选修课,已列入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别是:
①科研能力训练与培养,16学时/1学分
②国际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16学时/1学分
4.必修环节(3月23日-4月3日)
学术活动与文献综述,1学分。各学院组织导师提出学习要求或推荐文献,研究生以文献综述报告或论文形式完成此环节。
5.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4月7日起)
①根据本学期课程表,组织学院推荐公共教学平台的优质网络课程,要求研究生利用网络资源,预习、自学相关课程;
②根据不同课程特点,组织部分学院(人文学科)推荐阅读书目,向研究生发送学习建议和要求。
③组织各学院推选部分适合网络教学的专业课程,(包括博士和硕士课程,必修和选修,必修优先),进行网络教学,布置预习、线下作业。任课教师可采取慕课授课、研讨授课、直播授课等不同形式开展。
6.其他教学教务工作安排
课程中包含实验、上机、实践等以及不适合在线教学的课程,不进行网络教学。待开学后,满足集中授课条件下,采取传统线下教学的方式,通过调整课时集中上课、安排在周末或调整至秋季学期等方式完成课程教学。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选、退课,研究生可以在开学4周内直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系统审核。对于特殊情况,研究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学院提交申请,报研究生院备案。
国家公派留学相关工作已提前开通网络审核和咨询;补考、计算机等级考试、四六级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网络教学课程质量保障
1.参加在线教学培训。各学院应组织拟进行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参加学校(教务处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开展的“在线教学”培训活动。鼓励提前关注并参加各类平台培训课程,积极主动学习并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加强对相应授课平台功能模块、使用操作的熟悉了解,制作好视频、音频、PPT、word、电子教材、扫描和翻拍的图片等,保障网络教学顺利实施。
2.制作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各学院应组织拟进行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提前做好网络教学实施方案,并协助教师顺利执行。在线教学实施方案需详细介绍授课活动安排、学习要求和考核要求等,并在实施中不断丰富教学内容,优化课堂教学设计,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1.详见研究生院于2月7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延迟返校期间,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远程指导,尤其对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给予及时的指导,保证论文质量。
3.疫情防控期间,学位(毕业)论文查重、预答辩(预审查)、送审和答辩等相关工作均线上完成,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进行审批,疫情解除后补签字。
4.经研究生院审批,(预)答辩可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程序按文件规定执行。答辩的音频和视频材料存档备查。
5.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在计划的会议安排之外,适当增加2020年学位评定次数。
(四)暂停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
在校、生源居住地或外地开展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团体和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全部暂停。待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五)及时查收有关安排的具体通知
请各学院和任课教师及时关注校园网办公通知,请全体研究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的有关安排研究生院将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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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官微 |20200221期 总第2097期
内容来源 | 大连海事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 易晗煜
责任编辑| 王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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