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在线教学
组织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及学生返校后的教学组织工作,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延期开学期间,学校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灵活安排授课形式,积极开发网络课程,在延迟开学期间及开学初的一段时间,实施远程教学,引导研究生在线学习相关课程,同时采取网络即时督导、教学过程回溯等方式对线上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其他因授课内容等原因不适宜在线教学的课程,待统一开学后做好课程计划调整和补课安排。正式开学后,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主要工作阶段
根据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将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应急管理分成以下四个阶段。
本方案主要规定在线教学准备阶段与实施阶段相关工作,过渡阶段及恢复常规教学的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返校工作安排确定以后再行公布。
三、在线教学
(一)在线教学主要方式
方式一:教师按课表时间使用“超星博雅”“雨课堂”平台开展线上直播教学,或制作带讲课音频视频的PPT课件上传到平台供选课学生学习,同时可组织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布置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测验等考核内容。
方式二:教师在超星、学堂在线平台中选择适用研究生层次且教学目标相近的优质课程资源,根据延期学时确定学生网络学习的具体章节和学时,制定网络学习计划、教学组织形式、学生线上学习考核方式及内容。
方式三:对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选修课程,经学院审核同意教学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可综合利用QQ、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或腾讯课堂等其他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为便于师生开展在线教学,加强研究生线上教学监督管理,我校研究生在线教学原则上采用“两个平台(超星、学堂在线)两种方式(方式一和方式二)”开展,各学院线上教学平台应尽量保持一致。
(二)在线教学质量要求
1、在线教学应确保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课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应做到师生见面、师生互动。
2、除与线上教学不相适应的条款外,《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教学管理制度正常适用。
3、授课前,授课教师应向学生公布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和考核纪律要求、学习评价办法等管理措施。研究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或缺交作业累计达本门课程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的,应取消考核资格。
4、按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学位课程原则上应在返校后组织课程考试,非学位课程可通过提交课程论文等形式完成。
(三)在线教学质量保障
1、开课学院应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主体作用,建立学生评教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线上课程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将采取网络即时督导、教学过程回溯等方式对线上教学过程进行检查,帮助师生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直播方式的网络教学由于涉及到平台硬件支撑、教师与学生端流量等因素限制,在当前全国各类学校集中网络开课的情况下,难以保障可靠性。建议研究生授课教师,优先选择提前录制课件,并上传供学生观看学习的方式。
3、在网络教学的过程当中,存在小概率的网络教学平台崩溃的风险,也就是学生无法在网络平台上下载和观看教师教学视频。建议研究生授课教师在网络授课第一次授课之前,指定课代表,并建立网络教学平台以外的QQ或微信第三方软件的课程讨论组,以备方便教学及应急联系。一旦出现上述教学平台崩溃事件,可以请课代表采用邮件或微信等工具将教学视频转发给所有同学,正常开展教学。
四、在线教学准备阶段
(一)做好在线教学宣传培训工作。在学校确定延期开学后,各学院要尽早对师生做好在线教学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在线教学的必要性,明确在线教学要求,为师生在线教学开展提供尽可能的指导、培训等工作。研究生院将为线上教学教师提供平台使用培训信息和资料(超星博雅及学堂在线雨课堂操作说明见附件1、附件2),并分别组建超星和学堂在线两个教学平台的研究生教学微信交流群,邀请两个平台的工作人员及时解决教师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做好教学方式统计和教学计划调整工作。各学院在对本学期全部课程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各学院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的专家作用,依据线上教学规律和各学科特点,统筹制定好延期开学情况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预案(见附件3),合理调整课程编排,安排任课教师分批次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为缓解研究生线上学习压力,可优先安排基础课程、选课人数较多、预期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开展线上教学。授课前,任课教师应将网络教学实施方案报开课学院审核通过。
(三)各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本学院研究生及时参与学习。在提供课程表的同时,应提供授课教师组建的微信、QQ等课程教学交流群,并对学生加入平台课程班级及课程教学交流群的时间作出要求。
(四)对未按要求加入平台课程班级及课程教学交流群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应及时与学院办公室沟通,由学院联系研究生导师或辅导员,要求研究生开课前尽快加入。对没有合理原因,不参加在线课程教学的研究生,按照旷课处理。
(五)任课教师完成线上教学平台创课和至少前两讲课程的建课工作。
(六)师生应在开课前完成在线教学平台试用。
五、在线教学实施阶段
(一)线上教学从原计划开学时间3月2日起开始执行。线上课程教学要按照制定的线上教学日历按点上课,按点下课,一起上课,真有课堂。
(二)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应保证在线指导,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三)任课教师及时将研究生参与学习情况报开课学院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每日16点前汇总各学院课程教学开展情况(邮箱:2302563193@qq.com),异常情况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课学院办公室要就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与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做好联动。
(四)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和开课学院开展在线教学秩序督导。
(五)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进度安排,持续开展网上课程建设。
六、主要工作内容时间安排
七、在线教学事宜联络方式
1、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
孙老师
电话微信号:13478025723
QQ:2917312389
金老师
电话微信号:15641255523
QQ:2302563193
2、辽科大~超星研究生教学微信交流群:
辽科大~学堂在线研究生教学微信交流群:
附件1:超星博雅平台教师使用手册
附件2:学堂在线雨课堂教师使用手册
附件3: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预案
附件具体内容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前往研究生网站查看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7日
策划 | 大学生通讯社
素材来源 |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殷玮凡
责编 | 马洪涛 孙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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