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鞍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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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领导与鞍山市领导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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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高校在文化引领、服务社会方面的作用,12月10日,我院与鞍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开展战略合作。我院党委书记董亲学,院长季惠斌,党委副书记宋喜仁,副院长吴厚兴、冯志莲,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发展规划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

鞍山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韩玉起在会谈中讲到,鞍山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钢铁文化、岫玉文化、千山文化等系列文化是鞍山这座城市的亮丽名片。一年来,鞍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引进高品质文化项目,丰富百姓精神文化生活。在鞍山市推进四产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衷心希望通过此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契机,借助沈音高水平的文艺师资力量,帮助鞍山市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守正创新的文艺作品,携手开创文化产业新局面,为鞍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和重要保障。

董亲学在会谈中表示,作为高等艺术院校,沈音肩负着“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肩负着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初心使命,与鞍山市人民政府开展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战略部署,实施高校精准对接、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发展,促进我院“双一流”建设的有力举措,也是我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沈音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突破口,本着育人为本、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校地合作途径,与鞍山市政府共同携手为推进辽宁经济发展与文化产业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冯志莲代表我院与鞍山市副市长周英秋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按照协议,我院与鞍山市政府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原则,在打造重点舞台精品项目,挖掘整理传承保护鞍山岫岩皮影戏、东北大鼓等非遗文化,实施传承人才培训计划,建立“沈阳音乐学院重点生源基地”“沈阳音乐学院实习基地”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院与鞍山市的合作正式启动,开启了双方在文化传承与艺术服务方面的新征程。

(文/记者 郝娜 摄影/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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