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人公告

鞍山师院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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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人才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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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网址未加载)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lnut.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日接受报名)。

第一阶段:2020年8月10日- 17日

第二阶段:2020年12月14日-21日

第三阶段:2021年4月12日-19日

报名方式: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hanyanzhao@lnut.edu.cn中,简历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网址未加载)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ln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工业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4199634

纪律监督电话:0416-4198657

辽宁工业大学

二○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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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招生就业指导处

编辑:方毅

策划:焦子悦

审核: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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