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人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网址未加载)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lnut.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日接受报名)。
第一阶段:2020年8月10日- 17日
第二阶段:2020年12月14日-21日
第三阶段:2021年4月12日-19日
报名方式: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hanyanzhao@lnut.edu.cn中,简历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网址未加载)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ln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工业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4199634
纪律监督电话:0416-4198657
辽宁工业大学
二○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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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招生就业指导处
编辑:方毅
策划:焦子悦
审核: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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