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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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铁路局所属在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家铁路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并受国家铁路局行政委托承担相关工作。

2020年4月3日,我中心发布了《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并组织开展了公开招聘工作。经履行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等程序,所有岗位均无人符合条件,因此,取消此次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现公开招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部门:政务服务处

岗位名称:文印

招聘人数:1

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专业: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印刷工程、数字出版

备注: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扎实;京内生源。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岗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jgfwzxzp@126.com。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4.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将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注意查询。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成绩单、外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不了原件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排序,以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体检人员。参加面试比例低于1:5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体检程序、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人选。

三、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服务之窗/招聘招录/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组织机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公告公示)。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10-5189782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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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招生就业指导处

编辑:方毅

策划:焦子悦

审核: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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