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6〕3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专升本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流程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8日(星期五)16:00。
报考学生按下列三项要求准备好材料,交到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处,由各学院集中统一交送到招生就业处203房间,联系电话8201。
(1)填写《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120元/人;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 报考学生在填写本科志愿时,必须选择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具体严格掌握,由招办专升本负责人严格审核。
3.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电子文档另发。
二、信息表填写要求
1. 报名信息表各项栏目的填写务必字迹清楚和准确无误。
2. 政治面貌栏和民族栏:在小方框内填写代码(代码见报名信息表背面),虚线上填报代码相对应的文字。
3.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请填写考生本人相对固定的住所(不要填写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收件人:填写考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姓名,联系电话一定要保持畅通(最好是手机号码,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
4. 外语考试语种和计算机语言:在小方框内填写代码。
5. 专业综合课考试(理论)科目:本科学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可在附件3文件内查找。
6. 本人简历:从高职填写至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写上所学专业。
7. “负责人签字”一栏请各学院带班辅导员签字(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提供学校正式文件)。
8.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填报与本人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专业。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专业的综合课考试科目保持一致。
9. 关于考生号的填写说明:
(1)参加今年专升本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均需要填写本人当年参加高考时的14位考生号。(考生号可以查学生本人当年的录取通知书或到学院辅导员处查询);
(2)请将考生号填写在《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空白处。
10.其他未尽事宜,请学生参见《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招生网专升本栏目)
三、考生图像采集
时间: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8:30—16:00;
地点:招生就业处206室。
请各学院指派一名以上辅导员带队,协助配合专升本考生图像采集工作。
四、体检
体检不再统一组织,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
五、考试
1.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2. 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
3. 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 外语、计算机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 考试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
考试时间安排
六、评卷
外语、计算机的评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将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涂黑,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七、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八、建立考生档案
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九、录取
1. 录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
2. 录取方法:
(1)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专业综合课是否合格的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
3. 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招生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关于此次专升本政策文件相关解释,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电话:86402285,内线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