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位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学校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决定招收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注重创新”的办学理念和“修德济人、笃学精术”的校训,凝心聚力,力争一流,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等医学院校。
二、专业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于1973年开始招生,是国家级特色专业、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和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现为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授权点,是自治区“西部一流”建设学科,现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示范教学实验中心各1个。预防医学专业特色鲜明,办学优势明显,形成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突出宁夏区域特色优势,培养具有较强的预防医学实践、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形势研判和处置能力、综合分析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预防医学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发展定位。毕业后能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教育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妇幼保健与卫生监督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 业 | 学 制 | 招生计划数 |
预防医学 | 2年 | 25名 |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近三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学、生物技术及具有医学知识背景的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7月28日-8月3日期间,登陆宁夏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管理系统(http://118.190.144.184:1080),按系统提示信息注册报名。须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按系统提示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下各项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并下载打印,由考生亲笔签名后再次上传。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考生档案或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证明(参照高考体检)。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无法读取及辨析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考生可于8月4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地点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基础医学知识(含细胞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
3.考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 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
(四)录取原则及方式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天内在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宁夏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开展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一切录取的相关信息以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zs.nxmu.edu.cn/)发布的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 费:与学校相应专业本科专业学费一致,5300元/年。
住宿费:800-1300元/年。
六、入学安排
(一)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在复查时,除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宁夏医科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奖学金申请、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750004
网址:http://www.zs.nxmu.edu.cn/
联系电话:0951-6980061 6980678
微信公众号: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nyzj1160)
编辑:杨 龙
审核:何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