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第17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校于当日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上午,我校与康巴什司法分局、康巴什宣传部、康巴什法制办等25个单位在学校图书电教楼前联合举办了一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张贴横幅标语,摆放法制宣传展板,播放习近平主席关于宪法宣传的指示,宪法由来与公民基本义务和权利等音频资料,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蒙古法制报》、《食品安全知识》、“阳光、责任、法治”信访、“谨防电信诈骗”、“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等1300余份宣传材料。
下午,我校邀请内蒙古瑞玺律师事务所高彩虹律师为学生们作法制教育讲座。高律师以幽默风趣的讲解风格,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宪法》基本知识,结合实际案例告诫学生们怎样防盗、防火、防交通事故、远离校园网贷陷阱等,通过对打架斗殴、校园暴力等犯罪行为的剖析,希望学生们“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
本次活动的开展,使我校学生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养成遵纪守法良好习惯,争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保卫处
编辑:王敏
审核:徐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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