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开迷雾从黑暗中出击,心中信念是公平和正义,拿起法律做武器弘扬正气,坚持不懈努力,自强不息”。为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让更多的青少年懂得正确的使用法律来约束与保护自己,小编为大家推出了法治小课堂——《与法同行之远离犯罪》系列。
今天,随小编一起来看《与法同行》动漫剧第十一集之诈骗罪,让我们相约一起追剧吧!
《与法同行》第十一集之诈骗罪
卢小妹从网上学到一个快速赚钱的方法,她通过网络与一名商人闲聊,目的是将其顺利约到咖啡馆,进行高额消费并从中赚取提成。这一幕正好被雨泽一行人看见。
卢小妹究竟是否得手?让我们走进《与法同行》第十一集之诈骗罪↓↓↓
微课堂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醒吧!少年
在善恶之间,是坚持主见,还是陷入深渊。
网上交友需谨慎,切莫为了面子钻进不法分子的圈套中。
警醒吧,少年!想一想美好的明天,别让亲人憔悴,也不要铁窗岁月相随,让我们一起聆听,那警钟在长鸣。
《与法同行》法治系列剧著作权归属杭州相人偶动漫有限公司、浙江省理安司法应用技术研究院
特别鸣谢: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
编辑|张锦静
主审|张晓成
校对|毛金屿
稿件|王程毓
来源丨内蒙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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