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小课堂|《与法同行》动漫剧第八集之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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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小课堂|《与法同行》动漫剧第八集之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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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开迷雾从黑暗中出击,心中信念是公平和正义,拿起法律做武器弘扬正气,坚持不懈努力,自强不息”。为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让更多的青少年懂得正确的使用法律来约束与保护自己,小编为大家推出了法治小课堂——《与法同行之远离犯罪》系列。

今天,随小编一起来看《与法同行》动漫剧第八集之敲诈勒索罪,让我们相约一起追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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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第八集之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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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泽和桃子发现黑子最近总是和父母要钱,于是在秘密跟踪下他们发现原来黑子是因为日记落入不良少年的手中,害怕被公开而交了“保护费”。

雨泽和桃子会怎样帮助黑子呢?让我们走进《与法同行》第八集之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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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醒吧!少年

在善恶之间,是坚持主见,还是陷入深渊。

一味忍让,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及时寻求警方帮助才是止损的最佳办法。

警醒吧,少年!想一想美好的明天,别让亲人憔悴,也不要铁窗岁月相随,让我们一起聆听,那警钟在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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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法治系列剧著作权归属杭州相人偶动漫有限公司、浙江省理安司法应用技术研究院

特别鸣谢: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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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锦静

主审| 张晓成

校对 |毛金屿

来源 | 内蒙古教育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北方党委宣传自媒体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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