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X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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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X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陈X,男,20岁,吉林长春人,系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国际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6级1602班学生,学号:201690100048。

该生在2018年1月23日上午10:40-12:20《线性代数》考试过程中,偷看他人试卷,属于考试作弊行为,在同学中造成恶劣的影响。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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