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文件鲁公通【2020】9号文件《关于表彰全省高校文化单位先进保卫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海都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广伟获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8月5日下午,烟台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大队长张祝祥、队长刘祥伟、鹿恒,莱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尉海波、副大队长王宵飞一行,专程来到海都学院,送达山东省公安厅文件,为张广伟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和二等功奖章。海都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广伟接待了来访客人,在海都学院办公楼一楼会客室进行了颁奖仪式和座谈。院长助理、保卫部部长邹吉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广伟首先感谢烟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莱阳市国保大队对海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介绍了海都学院的基本办学情况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就海都学院目前针对疫情防控的措施和安全管理问题与来访客人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与国保大队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来访人员对海都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张祝祥指出,海都学院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在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学院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绩显著,有力的维护了学院的持续安全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为“平安山东”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张祝祥对学院下一步疫情常态化防控、疫控下的安全稳定等工作给予指导;并希望海都学院与地方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国保大队将责无旁贷地协调各方力量,积极支持海都学院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共同为师生创建团结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海都学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一直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为切实做好学院安全**建立政治基础;不断加强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不懈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大安全”工作理念,落实安全“大责任”,加强安全“大教育”,注重安全隐患“大排查”,狠抓安全隐患“大**”;大力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持续强化“三防”建设,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提供根本保障。
文图:孙少杰陈少飞
作者:刘祥萌李金寒 王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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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冯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