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已陆续公布啦~想穿上法官袍维持正义吗?想在模拟法庭亲历一场模拟庭审吗?快来报考华政吧!本期主要对我校法学专业作详细介绍。
法学专业是华东政法大学的特色和优势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
1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是上海市唯一的教育部三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兼备的高校。作为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积极开展法学教育教学改革,设立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1、法学(本硕贯通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基本情况:贯通制培养模式,其中至少1个学期在海外学习。授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设立时间2012年。
培养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宽广的国际视野、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学生配备“双导师”,即学校导师和培养基地导师,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指导集体学习和专项研究、社会实践。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学生有至少一个学期的海外学习经历。
本科阶段主要专业课程:宪法、法理、法史、民法学总论、刑法学总论、物权法、刑法学分论、经济法、国际法、债权法(含合同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案例分析与讨论、刑事案例分析与讨论。
2、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基本情况: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2015年。第六学期在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等海外名校学习,学校承认其海外学习学分。
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精通英语、熟悉日语、熟悉经济、了解实务、熟知涉外商业法律知识等特点,其毕业后能够直接胜任涉外企业法律法务、涉外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相关工作的法律人才。注重对学生二外的培养,在加强学生英语水平培养的基础上,加大学生日语水平的培养力度。
本科阶段主要专业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法学主干课、双语类涉外商法课、英美商法、日本商法、比较金融法学、比较银行法学、民法、刑法、经济法、中国商法、英美商法、日本商法等案例分析与讨论课、司法文书撰写、模拟法庭、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适合从事的工作主要为跨国公司、外资企业、金融证券机构及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外资及中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涉外法律事务等。
3、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基本情况:4年制本科,7个学期在上海学习,1个学期在香港城市大学学习。
培养方向:本专业主要培养在国内的各类外资机构及在境外机构中从事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航运等方面法律事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专业课程中重要的英美法主干课均由外籍教师主讲,一定量的法律主干课程采用全英语和双语方式讲授,学习成绩优良者,可优先攻读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LLM),学院优先推荐攻读海外名校。
本科阶段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公司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21门课程,其中部分课程采取双语或全英语教学方式、国际商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金融法学、国际商事仲裁法学等8门课程;在香港城市大学学习1个学期,授课内容初步定为:英美合同法、英美侵权法等4门。
就业方向:本专业就业方向为跨国公司、三资企业、金融证券机构、商务部外交部及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外资及中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涉外法律事务等。
4、法学(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
基本情况:四年制本科,大学期间为学生提供至少1个学期在海外学习的机会,学校承认其海外学习学分。毕业后择优推荐直通海外相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
培养方向:本专业主要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拥有法律、金融财会、数理统计等复合型知识结构、具有娴熟的外语能力,高起点、国际化、应用型涉外金融法律人才。专业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案设计、实践训练等教学环节借鉴国外大学相关专业经验,一定比例课程采用双语教学与英文授课,并与海外诸多知名学府建有良好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出国交流项目,并组织优秀学生赴海外参加国际比赛。
本科阶段主要专业课程: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主干课程及全英语英美法课程;金融财会类课程、数理统计类课程、金融法律实务类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就业方向为国际组织、跨国企业、涉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大银行及证券公司、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
2其他法学专业
1、法学(民商法律方向)
基本情况: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1952年,此专业在法律学院开设。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总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司法文书、社会学概论。
2、法学(刑事法律方向)
基本情况: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1952年,此专业在法律学院开设。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司法文书、社会学概论。
3、法学(经济法方向)
基本情况: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1952年,此专业在经济法学院开设。
主要专业课程:经济法总论、竞争法学、税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金融法学、信托法学、房地产法学、保险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票据法学,法学基础、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司法文书等。
4、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基本情况: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1952年,此专业在国际法学院开设。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学、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商法概论、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证据法学、司法文书等。
专业特色课程:国际组织法、国际刑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环境保护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海商法、国际礼仪、WTO法律制度、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反倾销法、国际反垄断法、法律专业外语、国际商法(双语教学)、国际公法(双语教学)等。
以上四个法学专业的就业方向为党政机关、律所、银行、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等,近两年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
如对专业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拨打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7790220或者拨打专业所在学院电话
法律学院:021-67790338;经济法学院 021-67790364;国际法学院 021-67790345进行咨询。
附: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录取分数线
(点击图片可查看清晰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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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
文字编辑:熊颖杰
责任编辑:谭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