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毕业研究生按时获得学位和顺利开展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答辩对象
学位论文通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的所有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研究生。
02
答辩时间
原定5月13日-22日的答辩时间改为4月27日-5月15日。各相关培养单位原则上在此时间内组织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此期间完成答辩的研究生,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延期答辩申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另行择期举行答辩。
03
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采用线上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培养单位自行决定采用线上答辩的网络平台,并在答辩开始前3天将拟采用的线上答辩平台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培养单位应确保平台畅通,确保答辩专家与研究生能够熟练应用平台。
04
相关要求
1 | 正式答辩前,培养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周发布答辩公告,并安排专人将答辩安排告知学生和答辩专家。 |
2 | 答辩委员会应按照《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组成,答辩程序严格按照《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进行。 |
3 | 各培养单位应组织答辩秘书在正式答辩前3天将论文电子版(PDF)送达答辩专家并确认专家收到。 |
4 | 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成员、导师及答辩人应全程开启视频。原则上允许校内相关专业师生旁听参会(旁听人员在答辩过程中须关闭视频及语音),所有进入网络会议室人员均需经答辩秘书实名认证。 |
5 | 在答辩委员投票表决环节,可采用网络在线投票方法进行。答辩秘书应将投票结果截图打印,标注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经培养单位盖章后同表决票备案存档。 |
6 | 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答辩委员和答辩人签字的材料,可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 |
7 |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2周内,按照《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对学位的评审与授予形成文件,并将学位审核纸质材料经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校学位办。 |
8 | 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需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存档的暂行规定》,对学位申请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完成学位申请材料的存档工作。 |
05
其他
1.有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领取及后继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学校将另行通知。
2.有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工作,学校将另行安排,请关注研究生处通知。
3.请各培养单位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过程管理,确保此次线上论文答辩的工作顺利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网页:http://yjsc.sus.edu.cn/info/1734/4498.htm;或点击阅读原文。
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处学位办
[报送单位 / 研究生处]
[责任编辑/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