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维权了吗?
那你知道如何维权吗?
就在今天3.15消费者保护日这个特别的日子,特意送上东方网采访华政法律学院副教授贺栩栩的“普法视频”!
消费者应该如何通过法律维权?
贺老师讲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对消费者具有较为周全的保护。
对于网络消费、电视购物等新型交易模式的诞生,消费者仍有法可依: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权益。
有关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电商法》有明确规定:收集消费者信息等必须经消费者同意。
有关“格式条款”问题,消费者与商家签署合同中出现的“本机构对合同拥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文属于霸王条款,无法律效应。
通过贺老师的讲解,大家有没有学到呢?
用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吧!
源 | 东方网1站视频
视频责任编导 | 许超
编辑 | 万留洋
责任编辑 | 叶子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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