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00余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25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服务地方,引领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践行“厚德博学”的校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19个国家及港、台地区的82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聘请10个国家的10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学生650多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依据实际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9、2018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注册;
3.每生限报一个专业。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于2020年8月7日17:00前发送到招生办邮箱147337235@qq.com,招生办在接到邮件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9-33720888,33720666。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确认的《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本科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6.本人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7.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彩色,每个材料命名清楚,并打包统一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指定邮箱,大小在50M以内,无需邮寄纸质材料。逾期发送、未按要求发送申请材料或材料虚假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五、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考生于2020年8月30日前登录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办官微查看审核结果。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
考核方式:
由各专业所在院系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
2
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
考核时间:
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将于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办官微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七、录取与入学
1
录取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
入学须知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在报到日期前扫描发送至邮箱147337235@qq.com。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签字确认的《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学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审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得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组织机构与监督
1.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9-33720888, 33720666
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43号
学校邮编:7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