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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62号),结合我校校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外事学院
国标代码:12713
在陕招生代码:803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学制: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为高职(专科),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外事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属于高职(专科)招生类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5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43个、高职专业26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医学、工学、艺术学、农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校园面积近两千亩,建筑面积66万余平方米。
先后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教学名师奖3个、师德标兵3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特色专业2个、重点专业4个、一流专业4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教学团队6个、优秀教材4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19项(国家级24项),成果数量位居陕西民办高校前列。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邮 编:710077
学校网址:www.xai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纪检委、教学与研究部、学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教学与研究部负责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纪委负责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监督;其他部门积极配合高职扩招考试招生考试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扩招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b.xai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400-0019-888、029-88513888
监督电话:029-887518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6日16∶00,根据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报名。
第十条完成报名的考生10月28日8:30至10月30日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我校考生于2020年10月28日8:00至31日16: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xaiu.edu.cn/填报申请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及根据我校公布的扩招报名时间安排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场考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文化素质采取笔试形式,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09:00-13:00、15:00-19:00,笔试:14:30-16:30。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生源类型,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综合考核语文、数学和英语,命题依据现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大纲命制;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通过现场测试或由考生提供专业技能作品、学生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
第十四条生源类型划分。根据生源类型不同,我校区分两种考试类型如下:
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特殊”类: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0年11月6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经预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1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450分。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工测试,文化素质总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1.文化素质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其中A级150分、B级120分、C级100分、D级60分;
文化素质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总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数
(2)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成绩参加学校测试,满分为300分。
2.职业技能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需全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1.免于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成绩参加学校测试,满分为300分。
2.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按时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特困:3800元/年
一般贫困:2800元/年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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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宗欣
审核:任思慧
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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