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6日进行。为做好报名阶段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分四个板块进行公示。
一、报名条件
2018年高考报名按2017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均在户口地报名
按规定,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及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5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对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就读地参考的随迁子女须10月31日前申请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
现场确认要进行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考生须在2017年11月9日至21日在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网上报名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1月27日前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
三、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各地体检工作须安排在2018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
四、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 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 采集工作。
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 采集工作。
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切实做好高考报名 指导工作。
祝高三学子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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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教育网
编辑:彭欣怡 陶思邑
四川农业大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