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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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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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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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张挂图带你速览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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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诞生历程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由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的民法典草案,并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民法典草案展开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根据各方面意见,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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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民法典明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同时,民法典再次完善了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将“文字、图像”纳入性骚扰的认定范围。继续完善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规定,规定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此外,民法典回应地面塌陷伤人问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因他人原因导致倒塌、塌陷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

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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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诞生历程

民法典的颁布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形态基本定型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法律作为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性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围。虽然法律对经济和社会具有引导和强制规范作用,但是法律的制定和运用,归根结底还必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民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这一角度来讲,我们也可以说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在法律形态层面上的体现,它规范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要素和各种关系,同时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中的介绍,“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工作的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党的十八大之后,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通过后,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抓紧开展作为民法典编纂第二步的各分编编纂工作,最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正如王晨副委员长所指出的那样,“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然而,为什么建国之后却屡次搁置呢?从表面上看,是各种具体原因导致的,但究其根本,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和经济形态尚未定型,而民法典是对中国特色现代社会形态内部各种关系进行规范性规定,因此,这种不断生成的变动状态,很难用相对固定和整体稳定的民法典方式予以规范下来。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以便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调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然而,由于在较长时间内,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一直处于探索之中,因此,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都不断处于跌宕起伏的变动状态,并且现代经济和现代社会的相应要素,也不断生成和发展。由此,反映在法律形态上,就很难形成相对应的稳定的法律规范。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现代社会的各方面要素开始在中国快速生成,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使法治力量得以全面发展,2000年以后中国开始进入网络社会,进而推动了社会力量快速生成。正是现代社会要素和关系呈现出不断生成和发展的状况,决定了改革开放之后只能采取“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通过制定民事单行法律,来适应这一现状。

党的十八大之后,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要素基本生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也由要素生成阶段进入到整体形态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和经济形态也基本定型;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民事立法富有成效,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这就意味着,编纂民法典已经具备了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际,民法典正式颁布了,这是历史发展的逻辑使然,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民法典颁布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曾说,“如果说宪法是‘万法之父’,那么民法或可称为‘万法之母’。”也就是说,从法律的位阶与效力看,宪法最高;但如果以法律的日常应用来衡量,民法首屈一指。因此,民法典颁布,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产生重要影响,将以法律方式规定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性质、基本关系,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系统的秩序基础和法律保障。

民法典的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就意味着,民法典颁布,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律形式全面融入到社会和经济秩序建构之中,使社会主义原则,不仅体现在国家和政治生活之中,而且贯穿于社会和经济生活之内,这就为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奠定了法律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因此,民法典的颁布,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经济生活产生引导性和规范性作用,并以法律方式为构建面向未来的人类现代文明的中国形态提供支持。

我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之作,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民法典草案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其中,民法典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权利保护的一般规则;物权编、合同编构建了产权保障体系;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确认了个人的各项人格权利和身份权利,与财产权规则相结合,共同构成民事权利保护的完整体系;侵权责任编对侵害民事权利的侵权责任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民事权利起到规范和保护作用,民法典颁布既为建构社会秩序提供保障,又为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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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民法典,“特”在哪里?“智”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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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法典,涉及民事商事共同的法律规范,其形式、形成与内容,皆蕴含中国特色与智慧。

“特”在首创之举,“智”在立法为民

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凝聚着一系列立法创新,近来颇受关注的人格权独立成编即是其中亮点,亦是世界民事立法的首创之举。

民法典人格权编包含的条文,阐明了人格权的内容,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具体人格权进行规范。籍此形式,中国立法回应社会大众对相关权利保护的关切,体现“立法为民”的温度。

“人格权是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所有的权利都是以人格权为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指出,加强人格权保护很是重要,更是各方共识。特别是这几年,从立法方面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看来,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将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这是本次民法典编纂最大的亮点之一,“这在全世界其实还是第一次”。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表示,中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为人格权法未来的发展提供足够空间,更是从根本上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出台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厉莉说。

“特”在两步立法,“智”在一生保护

中国此次民法典编纂于2015年“动笔”,2017年率先出台民法总则,尔后再编纂各分编并与民法总则合并,“合体”草案于2019年12月亮相。

将浩大的立法进程分为“两步走”,在外界看来,这是中国特色、立法智慧的又一体现。

民法典的编纂不是全新的立法,而是在已有相关民事单行法的基础上进行编订纂修,将庞大的民法规范与制度群体整合为一。也正得益于如此“合体”,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能够为每位中国公民打造“全时”“全方位”的保护。

孙宪忠指出,民法规范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内容涉及全部的社会成员及其从事社会活动的每时每刻。“民法典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因为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可以说民法是时时刻刻不可以缺少、人人不可以缺少的法律遵循。”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表示,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老百姓在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以及继承等各个方面都将得到全方位的保护,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众的幸福生活也将得到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厉莉看来,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人在一生中可能不会与刑法打交道,但总要订立合同,参与各种民事交往。“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均受到民法典的调整。”

“特”在中国价值,“智”在治理实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巡视员、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杨明仑在受访时表示,民法典在总则中增加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规定,这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中国的特色。

“诚信”“平等”“文明”“自由”……法律条文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中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文化底蕴。有观点认为,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典范之作。

注重传统,更关心当下。近来备受热议的私人生活安宁、胚胎基因编辑、高空抛物伤人、电子商务合同等问题,均可在民法典中找寻治理的依据。“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更显其现实意义。

“民法典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规范。”石宏指出,随着社会发展、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与纠纷增多且愈加复杂。民法典为化解矛盾纠纷,更重要的是,为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孙宪忠看来,民法典不仅是权利的宣言,它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的现实领域。“我们一定要从国家治理的实际效用的角度,来理解民法典的编纂和实施,尤其是要从当前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理解这部法典的重要意义。”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法治始终是令人瞩目的关键词。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神州大地必将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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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普法网 新华社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人民日报

编辑 /董欣虹 侯俊丽

审核 /范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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