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来,中国哲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师从冯友兰与张岱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陈来凭借《朱子哲学研究》《有无之境》《古代宗教与伦理》《现代中国哲学的追寻》等著作奠定了他在国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中央社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潘岳(右一)与陈来(左一)握手
6月7日,陈来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作了题为《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的讲座,听听他是如何剖析中国传统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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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
讲授人:陈来
国家层面的价值观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也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重要特点。
世界主要文明古国大多奉行“以神为本”,而中国最早从“以神为本”的文化转向“以人为本”的文化。
孔子
到了西周前期,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如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那时“以人为本”的基本观点是,人事比神事更重要。这个思想一直影响到近代。毛泽东同志说:“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就是发挥了“以人为本”的价值文化。
在2000多年以前,《管子》就出现了“以人为本”的提法。《孝经》中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表达的也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以德为本”
“以德为本”,就是主张以德治国,强调道德重于法律。
在《论语》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因此,从孔子开始,儒家提出了“以德为本”的治国理念,也形成了在治国方面的重要价值观。
在《孟子》中,管理社会、与人打交道以及从政有两个原则是互相对立的,一是“以德服人”,一是“以力服人”。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我们在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时,也有一个“以德服人”还是“以力服人”的问题。在价值观层次上讲,以力服人是低层次的,是不能服人的;只有以德服人,才能代表一个高级文明的价值观。
“以民为本”
在公元前3000以前,中国就孕育出“以民为本”的思想。
《尚书》里有“民为邦本”的观念,“邦”就是国;这个观念甚至可以反映在某种宗教的意识形态上,“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代表最高的神,但是这个神没有自己的意志,而是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的视听为视听。
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很明显地强调了人民尊于君主、重于君主、高于君主,我们以前习惯把它叫做“民本思想”,也即是“以民为本”。
《左传》中记载:“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民本思想在中国是根深蒂固的,已经成为我们最重要的、最根本的一种价值观。
“以合为本”
这个“合”不是和谐的“和”,是合作的“合”、合一的“合”。从中国历史上来讲合者居多,分者居少,特别是价值观上、人民的意愿上来讲是“以合为本”。
在中国历史文化里,处理民族、国家这类事务时,强调合一高于分立。在中国历史政治文化里,在管理国家时这是很重要的价值观,从上到下都以合为高、为尊、为贵,不赞成分立。
“以合为本”还包含更广泛的哲学理念,“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在中国古代哲学理念叫做“天人合一”,就是讲人和自然要统一和谐。
社会层面的价值观
责任先于自由
自由、责任这两个词语都是现代的概念。中国文化比较重视的是责任的意识和对责任的承担,而不是对自由的追求。在中国文化里,责任意识的涵盖非常宽广,不仅对于家庭有责任,对他人、对社群、对国家、对民族、对自然都有一种责任。
孟子
从孟子开始,“士”的责任就是以天下为己任。中国古代的“士”文化里非常强调责任的意识,强调人对整个家、国、天下所负的责任。如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责任先于自由的这种意识成为我们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争取国家民族独立的光荣传统。
义务先于权利
在中国古代思想里,特别儒家思想里面比较注重义务,虽然没有现成的词,但是却包含了这样的思想,中国人强调义务感。
如果把近代西方的主流价值观作为对照来看中国古代价值观,义务先于权利就是比较有特点的地方。新儒家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表达过这种观点。他认为,中国社会最讲义务,义务是先于权利的;而近代西方人则主张个人的权利是优先的。
梁漱溟
梁漱溟说,中国社会更多的是伦理的社会,比如父母和子女,只能说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子女不能有要求父母养育的权利。他反复强调,中国古代社会最重要的伦理性格,就是义务重于权利,义务先于权利,以尽义务为伦理。
群体高于个人
中国传统文化里,处理群体和个人关系的时候,也一定是群体本位立场。
西方一直到了16世纪以后,“以神为本”才开始被取代,强调“以人为本”,但从主体上来讲还是强调以“个人为本”。
中国文化里面所讲的“个人”是关系里的存在,个人不能脱离关系;在群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强调的是“群体为本”。在中国古代,群体有不同的层次,可以被无限地放大。从个人推演出去就是,家庭、家族、宗族;更进一步,社稷、国家、天下。
和谐高于冲突
儒家、道家崇尚的和谐观念,早在中国上古文化里便已萌芽。春秋时期《国语》里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念;《尚书》里很早就提出“协和万邦”、世界和平的观念;《左传》里也讲“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就像乐器演奏音乐的那种和谐一样,要达到天下的“无所不谐”。
所以,和谐的观念应该说在我们历史上出现得很早,中国文化里很早就把音乐的和谐作为一种模式和典范,把它推广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甚至推广为宇宙的和谐。
张载
中国人所讲的和谐,包含着多元统一、和而不同,差异的东西不是消弭于单一、完全相同,而是在和谐里面包含着不同、差异。如,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说,“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一切现象都有对立两方面,对立两方面的运动方向必然相反,相反就相仇,相仇就是斗争,斗争的结果,必然归于调和、太和。
个人层面的价值观
先义后利
孔子提出“义以为上”,荀子提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孟子》开篇就是“何必曰利”,都是“重义轻利,先义后利”的思想。董仲舒讲“正其义不谋其利”。
先公后私
中华文化传统里有大公无私的观念。古代讲公私问题,主要是针对负有公共职责的士大夫群体来讲的,这个原则对于传统士大夫非常重要,一个士人出来做官,一定会碰到公私的问题,就必须明确公和私的关系,要以公胜私,公心胜于私心。
理胜于欲
理就是道理的理,欲就是欲望的欲。中国古代传统“以礼治欲,以道治欲”,我们用道德法则认识控制、引导对个人的欲望,“要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就是讲的道德,欲就是讲违反天理的欲望。
心胜于物
古人很强调精神需要的满足超过物质的满足。生命的需要也是一种物质需要,很重要,但是精神的需要更重要,所以是舍生取义。涉及生死的问题,孔子讲“杀身成仁”,孟子讲“舍生取义”,都是说身体生命可以放弃,但是要维护自己的理想、维护道义,表现了对于精神生活追求看得很高。
基本道德也是社会价值
中国古代的价值概念、道德概念具有综合性、覆盖全面性的特点,不能做严格层次区分,同一个概念可以对应个人、社会和国家。如,仁义礼智,最早是对于个人提的,在孔子时代是个人最高道义,到了孟子时代就变成了社会的价值、治国理政的根本价值,孟子讲仁政,不止是仁德、仁人这样单纯个人的价值,还有政治的价值,包括国家层面。很多古代概念都是这样。
价值观是道德的基础,而道德是行为的直接指导。中国古代提出的这些基本道德,既是个人层面的基本道德,同时也是社会的基本价值。
最明显的例子是五常——仁义礼智信,至少从汉代以来就成为我们的五项基本道德。从个人道德来讲,仁就是敦厚慈爱,义就是坚持道义,礼就是守礼敬让,智就是明智明辨。这是作为个人价值、个人道德的意义。
在整个社会发展中,仁义礼智也成为社会的基本价值,比如《贞观政要》里最重要的两条就是仁、义,在这里,仁、义不仅仅是个人德行的基本道德,也是国家治理首要的原则。比如说社会层面,仁就是仁政惠民,义就是社会正义,礼更多的是强调文化秩序,和是和谐团结。
再比如,仁不仅仅是做人要厚道,仁者爱人有更大的层面,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大同”。所以仁义礼智在古代不仅作为个人道德的基本观念,同时也是社会基本价值,这是古代文化的一个特点。我们今天在讲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的时候,要兼顾这几个方面,这样才能比较完整地掌握。
曲胜良摄影、整理
(转自:中央社院)
初审:李 璨
终审:李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