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晋教安稳〔2019〕25号)通报2018年度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先进单位,长治学院榜上有名。
此次评选是在学校自查自评、市级专家组推荐基础上,经省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专门检查组验收评定的。荣获全省先进单位,这是对我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肯定。
近年来,我院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六强七化”建设,努力构建“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收到了实效,取得了成绩。为全院师生员工营造了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安全基础和保障。
今后,学院将以此次获评山西省“平安校园”先进工作单位为契机,牢记使命,踏实工作,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需求,为长治学院的更好发展而不懈努力!
(转自长治学院官网)
初审|李 璨
终审|李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