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治学院“2019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为集中宣传展示学院2019年度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展示全院师生的精神风貌,增强师生关心学院、以院为荣的自豪感,提高师生关心学院发展、熟知学院大事的自觉性,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评选范围
2019年1月1日以来,学院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大事。
评选条件
1、影响力。推荐的学院大事,在全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2、关注度。推荐的学院大事,引起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3、重要性。推荐的学院大事,对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和事业发展有着突出贡献;4、开创性。推荐的学院大事在学院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对今后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5、真实性。推荐的学院大事必须客观真实。
评选
办法和程序
1.单位推荐。面向全院教职员工征集2019年全校范围内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征集评选活动,并将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征集事件条目进行汇总,单位推荐不超过10条。2.征求意见。党委宣传部将各党总支推荐的大事汇总后,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件候选大事。3.公开投票。将20件候选大事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投票情况将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依据。4.评选结果揭晓。学院“2019年度十件大事”将在校园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上发布。5、评选奖励。学院将筛选出投票与最终结果符合度高的若干师生给予奖励。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并对推荐参评的大事进行审核、把关。2、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并及时动员教职员工涌跃参与,充分发掘学院亮点和特色大事。3、各单位需填写长治学院“2019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推荐理由表述言简意赅,推荐表请于2019年12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czxy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长治学院“2019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 事件名称 | 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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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李 璨
终审:李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