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山西省联考成绩的外省大学录取原则

山西聚艺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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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山西省联考成绩的外省大学录取原则

一、提前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原则:

上海视觉学院

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山西省美术类

设计大类(含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工业设计、会展设计与策划、数字媒体等专业):

文化分控制线:认可山西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980.25分。

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只招理科生。

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933.25分

录取规则:按综合分排序录取,英语不低于60分。(综合分=专业分×2.5+文化分)

二、提前艺术类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原则:

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一)我校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根据“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二)我校艺术学(设计学类)专业要求外语、数学两科高考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均含数学成绩)和省统考成绩【要求省统考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须在80分及以上,单科须在75分及以上】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省统考成绩在合格考生中排名前千分之一者优先录取。

(四)我校美术类一志愿生源充足,一志愿未录满时适当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名和分数情况选择具体专业。

天津商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1.我校只录取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我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4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广大艺术类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各省级招办有关艺术类(美术类)招生考试文件,为了减轻考生负担,我校2013年不单独举办专业校考。2013年天津商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5个专业)使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2012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2、在生源省招考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考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是: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录取规定;

5、在文理兼招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的录取比例为7:3。

2012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2年艺术类录取规则: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参加当地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其中江苏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3厦门大学录取原则

美术类各专业(除福建省外)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进行综合评价,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1.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2.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4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60%.

注: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各省投档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确定的原则为准。

集美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华侨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环境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设计方向)录取时考虑数学单科成绩。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2013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音乐类考生适当考虑专项。

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我校所设考点省份(江苏、安徽、福建、甘肃)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01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3年艺术类招生,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我校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艺术设计(美术类)、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美术类、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西北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2012年四川农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今年,我校录取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三、本二批A类院校

北京农学院2013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

2.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与政策性加分)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天津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专业课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各专业分数要求(英语总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进行折算)。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实施录取。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控制线(有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按三门计算)

2.摄影专业: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控制线(有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3.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于七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寄发给考生。

新生开学时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专业课准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调档比例:按我校在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内调阅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首先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考生仍不能满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艺术设计(本科)、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广告设计与制作(高职专科)专业,在部分统一组织美术专业联考的省区招生,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013年内蒙古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天津农学院2012年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艺术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佳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参加本科院校专业课成绩合格者,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及省外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2013年在内蒙古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B批。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区外美术及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原则根据各省(市、区)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校美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雕塑专业采取以下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文化课达到本省艺术类出档线,分专业及方向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白城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动画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排名办法 播音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数×60%排名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其他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排名录取。

绥化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实考分数和先专业志愿后调剂的原则,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按专业统考成绩,采用专业级差为1分录取原则分配专业

2013年南京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2、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3、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学校不单独组织考试。

4、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线,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对总和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再从高到低排序。(具体录取办法请关注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正文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我校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只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志愿而未填报南广学院志愿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1.对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本公式的文化总分按750分制计算,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专业总分=素描分×50% +色彩分×50%(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速写成绩不计入专业总分,仅作录取参考)。2.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英语高考单科满分为150分的,要求英语高考成绩在60 (含60) 分以上,其它情况按比例折算。3.若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相应调整录取规则。

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录取政策

(一)美术、音乐类专业招生均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二)美术、音乐类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部分省份对省外院校美术、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江西理工大学2013年录取原则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1.广告学专业(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和音乐学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录取时实行志愿清原则。

韩山师范学院2012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采用生源所在省份术科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生源所在省份术科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峡师范大学。

1、美术类考生按照美术大类进行录取,即不区分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我校专业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在各省列第一名的考生,如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且文化上线,我校将优先录取。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2、在考生报考两个以上专业的情况下,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 3、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l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l 表演专业、艺术教育专业、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原则:对出档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的档案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30%+术科统考成绩×7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西科技大学录取原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线上进档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分60%和文化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四川师范大学录取原则。1.我校隶属美术类的9个本科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绘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4个专科专业(影视动画、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投档成绩并从高到低

绵阳师范学院。

专业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录取已满额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四川传媒学院2013录取原则录取规则及有关规定: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均在录取时确定)。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与否。

云南民族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列全省前三名(或列我校单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文化考试成绩未上线者,可按规定向省级招生部门申请适当降分录取。

陕西理工学院。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西北民族大学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在甘肃、青海、河北、湖南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本二B类院校

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2.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美术教育[专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科])、音乐舞蹈类(音乐学及方向、音乐教育及方向[专科])、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贺州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肇庆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郑州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没有美术类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科或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取得其他高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资格,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新乡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我校均认可艺术类考生所在省份的全省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

1)美术类专业:本科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专业;专科有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科类

专业名称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本科

艺术设计

文科

272

225

理科

246

207

音乐学

文科

142

127

理科

136

117

广播电视编导

文科

169

150

理科

163

133

美术学

文科

324

281

理科

313

261

动画

文科

237

220

理科

239

213

平顶山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过线: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曲艺表演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语文成绩。

盐城工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外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同时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黑河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依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赤峰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按文化成绩次序 按照折算综合次序 衡水学院2013年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对该专业的投档原则。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上线后:河北(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宁夏、山西、甘肃等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江西、山东、湖北3省美术类考生也按此规则录取);安徽、福建、浙江等省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江苏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总分+专业总分”之和由高到低录取。

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生源省(自治区)统考或我院考试的专业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东学院2013年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云南省、江西省使用我校专业加试 成绩,其余省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1)艺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 向)、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加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按 照分数优先由高到低录取 (2)无外语小分限制。

宿州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武夷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学校对所有招生省份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统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具体按如下细则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使用的考生专业文考综合成绩,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综合录取。 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综合录取。美术类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编导类综合分=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6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40。

商丘师范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的情况下,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动画、绘画、摄影、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艺术设计、雕塑、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衡阳师范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在进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湖南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进档分+专业成绩;外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进档分×40%+专业成绩×60%,其中海南省、浙江省生源综合成绩为考生进档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惠州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贯彻“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文化课、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课校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院规定执行。

4、术科统考专业的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术科校考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优先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根据专业缺额情况,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考生所报志愿专业额满或不符合所报专业条件要求,则予以退档。

钦州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录取按教育部及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所在省艺术类、体育类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琼州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总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双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水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乐山师范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录取原则:美术学(本科)、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环境设计(本科)、产品设计(本科)、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上生源省控制线后,根据专业志愿,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人物形象设计(专科)、艺术设计(专科)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上生源省控制线后,根据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专业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大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除湖南省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商洛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办法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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