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疫 人人有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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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依法防疫 人人有责”系列法规解读,我们来了解一下,疫情期间,个人在配合社区、疾控、公安等部门的防疫管理时应该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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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个人不按照小区防控管理规定,随意进出,甚至串门聚餐、聚集;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辱骂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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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如果不配合防疫管理,并打伤警察或执法人员的,将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山西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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