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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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播电视影响力、公信力、传播力。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及户籍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户籍不限;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7、具体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详见《2017年精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县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查阅及下载地址:精河县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xjjh.gov.cn)。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09-5336828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蓝底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㈡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23日-24日

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㈢ 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广播电视新闻基础知识》《广播电视新闻业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27日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笔试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一律取消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拟于2017年2月28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在精河县电子政务门户网公布。(http://www.xjjh.gov.cn)。

笔试由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维吾尔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㈣ 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

3、面试语种:汉语

4、考生需在正式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㈤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2017年3月4日公布。

㈥ 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相同岗位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阶段。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日内提出,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到指定的二甲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2017年3月5日- 6日。

体检结果拟于2017年3月7日公布。

㈦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㈧ 聘用、工资待遇与管理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精河县新招聘事业单位干部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2、聘期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精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专业测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四、监督及要求

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精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7638239

监督电话:0909-5335280(精河县纪检委监督电话)

五、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精河县电子政务门户网(www.xjjh.gov.cn)发布,请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民族

性别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户籍

专业

记者

001

汉族

6

3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002

汉族

2

003

少数民族

不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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