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实施的南疆学前三年免费教育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学前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缓解我县学前幼儿教育师资紧缺现状,满足我县双语幼儿园使用国语教学要求;根据阿地教传〔2017〕4号《关于做好赴内地高校宣传招聘2017届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才办及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疆内、外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学前幼儿教育岗位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疆外全日制普通大专及本科师范及综合院校历、应届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内地籍毕业生为主)。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学前幼儿教育工作。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3、年龄符合岗位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或2017年7月底之前能按时取得学历毕业证。
6、具备岗位招聘条件(内地籍全日制大专、本科历、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普通测试水平必须为二级乙等)。
7、2017年7月底之前能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流程
(一)招录方式:招录工作采取现场面试(试讲)方式和网络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教育系统招聘紧缺岗位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笔试、面试、查阅档案、政审、体检等方式及程序进行。具体面试、网络报名方式见毕业生所属各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官方发布通知公告或见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公告。
(三)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我系统招聘活动全程不收取毕业生任何费用。
四、录用
由阿克苏地区教育局按照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的条件,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并上报自治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活动,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自治区教师入编手续。如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阿克苏地区各县(市)安排其在本地任教,2017年—2019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本县(市)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五、编制及工资待遇
(一)全额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拜城县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的津贴补贴、南疆工作补贴等6项组成。教育系统专科生539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595元、研究生每人每月5725元(含五险一金)。
(三)引进人才统一住拜城县公租房,本科生两人一套50平方米公租房(住三年);研究生1人一套50平方米公租房(住三年);分配到乡镇站所工作的,由乡镇安排周转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招录内地高校毕业生首次进疆交通费报销(火车、汽车票)。
(五)招录内地高校毕业生到拜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工作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
六、解聘
已签订协议学生3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用人县(市)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并协助推荐其他就业岗位。
档案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教育局师资办
档案接收人:陈艳(电话:13779791668)
邮编:842300
招聘工作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319975522
汪园长电话:13579378686
传真:09978629631,QQ:286754620、1761771663
E-mail:286754620@qq.com、xjbcez@163.com